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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服务网(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信息服务平台)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创业群体,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基础。


@园区各有关企业:为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在本省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三)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四)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申报材料


1.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权属证明,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3.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企业拥有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标准、商标和其他专有技术)等资料。


4.编制2020年度企业职工名册(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须标注科研工作岗位。


5.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的情况说明。


6.上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7.企业承诺书(样式见附件)。


上述材料需在浙江科技大脑中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报送一致的纸质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




申报流程


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行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平台http://www.zjsti.gov.cn(浙江科技大脑),注册企业账户或登录已有的法人账户,登录后→点击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办事事项中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点击“业务办理”→按照提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相关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向所在县(市、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申报指南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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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莲都区科技局


联系人:汤建武


电话:0578-2278199




园区企业主们,企业获得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还有利于申请各项政策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赶紧申报吧~






责编 | 柳馨惠 审核 | 郑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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