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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局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

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信息比对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NXSWJ-2019-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 0951-50585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章 0951-5968220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信息比对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预算金额64.8万元,本采购项目投标人需派驻3名运维人员提供1年服务。


宁夏社会保险费信息比对监控系统自2011年上线使用以来,在各个时期为我区税务社保费征收和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方便了各级税务工作人员的社保费查询统计、数据核实和数据实时比对分析。


2019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该系统实现了原国税未分设地区和原地税系统的合并,现全区税务系统统一使用一个系统。系统主要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以社保费核定数据接收为切入点,完成对社保费数据从核定、申报、征收、入库、数据发送和接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数据操作,实现各级税务社保费管理人员按权限对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功能,由此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保费征管数据传输体系的比对监控系统;规范社保费对账工作,提高社保费对账工作效率,实现了社保费数据接收与发送的全程及全方位的监控,使不同权限的操作人员都能完成社保费相关的对帐工作。


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8 万元(人民币)


地点: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2号楼190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报名通过后在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纸质版及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619招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64.8万元。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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