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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为什么要留工作单位(现在去银行开户需要工作单位吗)

引子:央行大区分行至今已历经25个年头。期间,银监会于2003年成立,2018年和保监会整合,组建银保监会;2003年各地政府开始陆续组建金融办,后又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局;2017年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但央行大区分行自成立以来就有不同的观点。一个现实的问题是,现行的央行大区分行体制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现将发表于2003年8月29日《经济学消息报》的旧作重新发出来,以期引起更深入的思考,更好地推动和完善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



决策层在决定央行大区分行去留的问题上,可能要正面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目前央行的职责定位如何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正在进一步修订中,但银监会成立之后,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将会进一步加强是无可置疑的,其“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目标也将得到进一步确立。可以说,银监会成立后,央行可以专心致志地履行其货币政策的职责。但央行想摆脱中央政府的领导而直接对全国人大负责的可能几近为零,而只能接受国务院领导这一事实。因而,银监会成立后,央行并未改变其作为国务院的一个行政直属单位的身份。


央行即使想增强其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只能在此大的架构下运作,这也决定了央行的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如果说原来央行承担的金融监管职能与政府的经济增长目标有一定抵触的话,那么目前央行专司货币政策职能与政府的经济增长目标更趋一致。这可能是银监会成立后央行履行职责所面临的一个新的环境和局面。


2.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能否补救


设置人行大区分行的本意是想通过央行一级分行的按经济区域设置,削弱地方政府对货币政策的干预,更独立地贯彻实施货币政策,增强货币政策的效能。但运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实际上,在起初的制度设计上就存在本身固有的缺陷和不足。如前所述,央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履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而大区分行的设置却要削弱地方政府对货币政策的干预,从理论上讲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我国按经济区域设置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基本上是借鉴美国的模式。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下设12个储备区,目前平均每个区只有2300万人,而设立之初仅有1000余万人。而我国除北京、重庆两个营业管理部外的9个大区,人口最少的也有9000多万人,最多的达18000万人,并且西安大区的面积占全国的近1/3,成都大区占全国的1/5强,两者合计占全国的55%左右。大区过大,管理和协调的困难和成本是非常大的。即便如此,9个大区并非按真正的经济区域划分的,只是一些省(市、区)的简单归并,谈不上是紧密的经济联系区。如最近正积极推进的长江三角洲金融区便是对央行大区分行体制的挑战,按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制度,江苏隶属苏皖大区(南京分行),而上海、浙江隶属浙沪闽大区(上海分行),这种分设结果是将传统上苏浙沪商圈一分为二,使江浙地区流入上海5000亿元,从而造成上海金融金融机构高达3000亿元的“存差”资金难寻出路,阻碍了三地经济金融的交流与合作。这与美国的大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情不同的是,我国仍是党政、政企难分,银行机构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还是产权不明晰、政企未完全分开的预算软约束主体。在这一体制条件和经济社会背景下,人民银行作为国家行政管理机构,设立大区分行,打破了行政机构须按“属地原则”设置的一般原则,使得辖区内机构有所重叠,人、财、物的权限有所分隔,管理职责有所分离。与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关系也是错位的。
中国目前的经济特征还是政府主导型,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不但承担着管理、调控区域经济的职责,直接介入经济程度比较深,而且在区域经济的管理及调控中处于核心地位,更少不了与金融行政部门的配合,由于央行机构跨省区设置,从而给协调和配合带来诸多不便,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制定、执行和实施。
事实也证明,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使央行大区分行与地方政府互不信任,互不配合,博弈的结果是国家乃至地方利益受损。据人民银行调查统计,截至2000年末,在工、农、中、建、交五家商业银行开户的改制企业为62656户,涉及贷款本息5792亿元,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32140户,占改制企业的51.29%,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96%。


3.是畅通还是阻滞了货币政策传导


银监会成立后,央行的货币政策能够充分发挥其调控和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货币政策的传导通畅与否。九大区行能否胜任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制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区域性货币政策的重任,便成为问题的一个焦点。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比较大的国家来说,在统一的货币政策之下,确实应该有针对各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的各地区的区域性货币政策。


我国以省为单位的区域经济特征明显,各省经济模式各不相同。为此,在大区分行制度下,辖区内的货币政策很难制定和有效执行,很难用统一的货币政策来促进辖区内各省区的经济发展。以人行南京分行为例,其所辖江苏和安徽两个省,相对于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分行而言,管辖的范围是较少的。但即使仅仅管辖两个省,也难掩力不从心的尴尬之态。江苏和安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竞争潜力、金融资源和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即便在江苏省内,苏北和苏南的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等也不处于同一层次,很难制定统一的区域货币政策适应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对于人行非分行驻地省份的省会、地市中心支行而言,因这种管理体制复杂且相互分割的设置,造成职责不清,不仅得不到地方政府尤其是省政府政策的有力支持和配合,且难以使金融政策的实施有效地贴近所属省份的经济结构。处于这种矛盾的境地,有的大区分行干脆将货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与政府协调等权利下放到各省会中心支行,实际上大区分行只担其名而不担其实。


4.是否有利于同监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将银行监管职能从央行分离,单独成立银监会,普遍受到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央行与监管部门特别是银监会的协调和配合问题。在分设成本已较大的情况下,若两者的协调成本过高,则有可能使监管效率和货币政策成效双降而不是提高,改革的效果便会大打折扣。而大区分行的去留便显得极为重要。


银监会成立后,由于被监管的金融机构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设置的,三大监管机构和外汇管理局也都是按行政区划设置的,人民银行与上述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是十分不便的,使各方的运行效率递减。举一个很简单但常可发生的例子,如若某一大区内某一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作为银监会理所当然应该尽其所能防止支付危机的发生,保金融运行平安,而这又须依赖于人民银行这一"最后贷款人",但再贷款业务的审批权不在当地人民银行,而是在大区分行,这样,某地的银监局又要与人民银行大区分行进行磋商,能否解决及效率高低取决于该银监局与该大区分行的关系、大区分行对风险金融机构的了解程度及大区行的办事效率等多种因素,在大区内出现较多金融风险需要"最后贷款人"救助时,其"救死扶伤"的功效很难充分发挥,过高的协调和磨合成本也许会使某一领域、较小的风险由于救助不及时,扩散为大的系统性风险。此时,再施以救助,成本会更大,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就此层面而言,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人民银行大区分行的设置并不是变得更加必要,而是实施和运行的成本更大,效果可能更差强人意。


综上所述,理性的做法是:直面现实,正确评估大区分行设置的优劣,在大区分行改革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不如剥去大区分行的空壳,恢复省级分行的本来面目,畅通原来并不弯曲的通道,真正发挥货币政策服务经济的职能。


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制度从运行之初至今争论不休,及至命运未卜,不管结果如何,留给人们的思考空间是很大的,教训和启示可能是这次金融体制改革最大的财富。


启示一:必须充分认识到金融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1997年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给中国敲响了警钟。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方案和措施,效果也是明显的。但在金融改革过程中出现"金融改革应大大快于经济改革"等一些急进的思想,期望金融改革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成效,可能加大改革的盲目性。金融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其复杂性和艰巨性,要考虑到改革对方方面面的影响,考虑改革的综合成本,而且改革要放在整个社会经济、政治背景下去考证。当然,考虑上述因素,并不代表不要改革,相反,在改革方案和措施成熟时,应及时推出,不能贻误时机,徒增改革的阻力和成本。


启示二:改革方案的设计应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论证。


央行大区分行改革是作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对策之一出台的。改革的初衷是好的,但没有经过专家、学者的论证,没有经过自下而上广泛征求意见,极易造成改革的内容与实际相脱节,改革运行中矛盾重重,与原有体制磨合成本较高,改革的效能自然很难提高。


因而,对于金融业这一高风险行业,绝不能再重复"领导拍板、下面蛮干"的高风险改革之路,必须畅通言论,充分科学论证,确保少走弯路。同样,对于有关金融政策的出台,也应循其要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取得大众的理解与支持,并考虑政策出台的影响和效能。近期央行出台的房贷新政、央行5号令(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酝酿中的商业银行收费标准等改革措施,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论,从央银行大区分行制度上便可找到答案。


启示三:被改革者不能作为改革的主决策者。


中国的改革之所以复杂和艰巨,主要在于改革涉及众多的集团利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被改革的对象若作为改革的主要决策者,必然维护其自身的利益,难保公开、公正。因此,在改革时,尽量做到由非利益部门主导改革设计,广泛征求改革各方包括专家学者和民众的意见,保证改革的公平、公正和效能。


启示四:改革必须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


中国的改革尤其是金融改革由于没有经验可循,借鉴他国特别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改革经验不失为一条优选的路径。"拿来主义"可以,但不能"本本主义"、"套套主义",不顾国情地照搬照抄,否则,只能"画虎画皮难画身"。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中国自身的国情,考虑现实和未来的情况,实事求是地稳步推进改革,如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改革、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等。否则,改革所带来的后果可能难以预料或是灾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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