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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贸试验区内工商局(厦门自贸区工商局办事大厅咨询电话)


国台办、工商局商务部、国家市场试验区监督管理总局16日联合印试验发实施《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自3月16日起试验,台湾居民在包括北京、厦门天津、上海等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自贸点地区内区,可直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特许经营除外),厦门市名列其中。


他说,新政更能发挥台湾产业、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大工商局陆相关行业提升引入活力,培养壮大市场主体,为大陆居民引入优质的服务,扩大两岸的受益面。


早在2006年1月18日厦门市,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咨询电话局前身——厦门市工商局就出台《台湾居民在厦门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若干意见(试行)》,这是办事大陆出台的厦门第一个“台湾居民个体户”的落地政策,允许台湾居民在厦门申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厦门市工商局还为台胞办理个体户证件开辟“绿色大厅通道”,体自贸现在对台惠台方面“先行先试”的精神。


吴家莹办事自贸区区内说,此次《通知》增加了试点范围、明确了台湾居民个体大厅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厦门市经营;经营范围为谷物种植等122项,经营范围涉自贸区及行政审批的,依照相关规定办试验区理。


据披露,截至今年3月15日,厦门市累计实有台湾居民个体户63咨询电话8户,在福建全省占比超过3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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