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个体工商户名称侵犯(个体工商户名称侵犯了别人商标权,但名称登记在先)





解读 犯了民法典









昨天我们了解了个体《民法典》对撤销死亡宣告后财产关系的规定,现在让我们来了解对个体工商户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登记》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工商户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在先个别人自然人申名称请个体侵犯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登记庭申请个体经营,作犯了为名称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侵犯。


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的核但准登记,颁发个人经营的营业执别人照但,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


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在先商业经营活动,包括手工业、加工业、零售行业以及修理业、服商标权务业等。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对其字号享有名称权,其工商户他任何人不得侵犯。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商标权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经营者的姓名作为经营者个体的字号,这种经营者使用的姓名实际上具有字号的意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