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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收起征点 劳务费(个人劳务增值税起征点)


自然人劳务费发票难取得,原因很多,我归结为两大类:


第一、自然人本身不愿增值税意承担这部分税金。


第二、自然人觉得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太麻烦了,特别是金额不大时候更不愿意去尝试。


1、对于第一问题,很好解决。


企业在事前就约定好关于发票提供和税金的事情,以包税的价格让个人提供发票。


所谓包税,这里不是说约定改变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不会因为合同个人的约定而改变,而是一种对税金承担的转移,操作上还是需要以劳务提供者名义缴纳税款,只是说这部分税金企业来支付,并且需要把税后金额还原成税前金额开发票,个人只拿税后酬劳。


比如,企业和个人谈好税后劳务费是31000,那企业就要按照个人需要缴纳的税款把此31000还原成税前价格,这里我们假设是X,那么企业实际劳务费负担就是X,个人得到的仍然是31000,以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缴纳的税款是「X-31000」


这个把31000倒推算X的算法企业的财务人员要会,因为如果有类似业务,会由财务人员来计算企业实际需要负担的劳务费。


算出X的值后,企业就支付给个人X的金额,劳务然后劳务提供者就去代开发票,以自己名义把X-31000的税金缴纳后,他实际剩下的也就是31000,企业也会拿到一张X金额的发票,直接计入费用即可。



2、那么第二种情况,企业都愿意起征点承担税金了,个人还是不愿意去税务局开票。


归根结底,就是嫌麻烦,其实这也很好理解。


比如聘的一些专家,别人就不愿意去开票,直接告诉你我不想去开票,你把税扣出来,你们自己去开票,我就拿税后金额就是了,其他事情我不想管。你说,专家好不容易请到,总不会因为这个下次不请了吧?


还有一些零散而数量又多的劳务,比如有网友说的雇人发传单,这种人数众多且金额零星,在开票上也很难实施。


还有一些服务提供方本身就是知识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让他们去开发票,还不如杀了人家。你可能说半天,人家也完全搞不懂怎么弄。


这种情况,企业如果需要发票,只有自税收行以该人的名义去税务局帮他开票「关于这种情况各地管理都不一样,有些地方代开发票是需要本人去,因为要采集人像」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企业同样也需要算出该笔酬金税前金额X,也是以这个X金额去开发票。和之前个人去开金额一样。


具体X怎么算,参考如下


个人应缴增值税A=X/(1+3%)3%


个人应缴劳务费城建税B=X/(1+3%)3%7%


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C=〔X/(1+3%)〕(1-20%)30%-2000


「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


由于税后报酬=税前报酬-应缴增值税-应缴城建税-应缴个人所得税,故:


31000=X-[X/(1+3%)3%](1+7%)起征点-{[X/(1+3%)](1-20%)30%-2000}


这样可以求出X


不过这种情况分录就有所不同了


借:费用—劳务费 X


贷:银行存款 31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增值税值税 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 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C


代扣代缴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增值税 A


其他应付款—代扣城建税 B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C


贷:银行存款 X-31000


3、当然,关于个人不愿意去开票的这个事情其实说实话还真不能找太多理由在个人身上。


我认为,只要税务局的便民措施做到位,我觉得个人去开劳务费具发票的主动性基本不用担心。


什么措施?深圳国税局的这个措施就非常到位。


不管金额大小,微信钱包就可以代开发票,个人以身份证网上实名认证注册后,直接可以税收申请代开,税款微信钱包直接支付,发票开具后还可以邮寄上门,整个过程简单快捷,足不出户就可以把发票拿个人到。


你说如果都方便到这种程度上,接受服务的企业也愿意支付这部分税款,个人还有什么理由把动动手就能解决的发票问题拒绝掉呢?除非真的不想挣这个钱。


具体我们来看看,深圳国税代开流程到底是如何的方便?


第一步、打开你微信钱包,选择城市服务



第二步、需要把城市改为深圳,然后可以看到深圳国税服务这个图标



第三步、选择自然人代开。



第四步、第一次登陆时候需要实名注册,具体包含输入身份证、手机信息还需要做一个人脸识别。这里略



第五步、选择代扣发票后,税务局会提醒你关于个税的相关问题



第六步、你需要输入销售方信息,也就是你个人信息



第七步、你需要输入购买方信息,劳务同时按照你提供的服务进行名称选择,并并输入开票金额,然后会自动计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




第八步、提交开票申请并通过微信支付



第九步、选择取票方式



注意,邮寄地址只能是深圳本地。


所以,从始至终,纳税人用手机就可以把发票开具到。


比如我是一个保洁阿姨,我零星的提供每次300的劳务,我每次都可以申请代开一张发票,300块达不到增值税按次起征点的标准,个税也达不到纳税标准,自己不用交税,也能很方便的提供发票,这无疑会增加我的市场,绝对提高我去开票的积极性。


所以,如果都像深圳国税一样开展了如此便民的服务,企业在接受自然人劳务的时候何愁还无法取得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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