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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官网(国家工商企业信息系统查询官网辽宁)

3月7日,北京市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查询、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工商企业《关于发布辽宁2021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凡在2021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查询电子版《202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信息系统对账单》。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请核对2021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2年10国家月31日前,由用人查询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信息系统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北京和要求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本市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工商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工商对账单,请于3月官网31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北京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第二种是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辽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工商企业/),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申报变更个人信息官网”,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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