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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按次预扣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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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预扣预缴: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2、预扣预缴注意的问题,每次收入扣 800 元或 20%

二、稿酬所得——按次预扣预缴:

1、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2、预扣预缴注意的问题

A、每次收入扣 800 元或 20%,再 减按 70%征收;

B、次的规定;

C、预扣率 20%

D、合作出书问题,纳税顺序:先分稿酬,后扣费用,再预扣预缴税款。

例1: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21 年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 50000 元,同年因小说在报刊连载,取得报社稿酬 3800 元。

A、出版小说应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0×(1-20%)×70%×20%=5600元

B、小说连载应预缴个人所得税=(3800-800)×70%×20%=420元

C、年终汇算时,并入全年综合所得的稿酬收入=(50000+3800)×80%×70%=30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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