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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外购货物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有)


答:业务不该抵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具体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1)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凭证不合规


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资格不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资格而未办理的。






进项税转出和进项税不得抵扣是什么概念?


1、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概念


进项税不得抵扣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的商品或材料不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不能抵扣,如购入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或用于房屋建设的材料等,但也不用作销项处理,只是将进项价税全部计入购置成本。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的概念:


进项税额转出,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4、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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