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通知》,从2020年6月3日开始实施。
费用归口:
《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年)的费用组成中增加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
费用对应的工作内容:(两种现场条件)
第一种:封闭式施工现场的出场门 禁系统和生物识别电子打卡设,现场显示屏,实名制系统使用以及管理费用等。
第二种:非封闭式施工现场的移动定位、 电子围栏考勤管理设备,现场显示屏,实名制系统使用以及管理费用等。
费用计取办法:
1、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费标准:以定额工料机为基础的增加0.2%,以定额人工费为基础的增加0.4%。
2、注意:通知中包括了两种施工现场条件,但费用计取是一致的,并未区别对待。
具体实施时间规定:
1、自本通知发布时间2020年6月3日起执行。
2、发布之日以后签订的合同:执行本通知规定。
2、发布之日以前签订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执行政策性调整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本通知计价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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