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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抵减会计分录(调整汇算清缴所得税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可退税额可以申请抵减税额吗?纳税人因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会计入纳税信用评价吗?这些热点问题你遇到过吗?我们已整理好相关解答,快来一起看看吧~~



01.企业所得税有可退税额是否可以不申请退税,申请抵减税额?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自2021年度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02.纳税人因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会计入纳税信用评价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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