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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7年专利资助(重庆市专利资助和奖励管理办法)

重庆日报全媒体 张亦筑


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方面,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按照《办法》将分别获得100万元/件、50万元/件、20万元/件奖励。新获得市级及以上高价值专利培育资助的单位,重庆高新区将按照国家或市级财政资助经费1:1予以一次性配套资助。


在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方面,获得国家或市级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的单位,重庆高新区将按照国家或市级资助经费1:1予以一次性配套资助。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单位,每年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贴息资助,获得贴息年度累计不超过3年。


在知识产权高标准管理方面,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重庆高新区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总部设在重庆高新区的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重庆高新区将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根据《办法》,知识产权资助资金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相关单位可根据每年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知识产权奖励资金则无需申报,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各级奖励文件进行审核并兑付。”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亮点之一,《办法》引入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金融新业态,鼓励高价值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现高价值专利的市场经济价值,将进一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助力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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