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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核查权益性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年底确认投资收益)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联董事徐丙垠、王相安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公司对2022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预计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预计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本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合计与下表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合计存在差异的原因为:薛永端2022年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同时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由于交易双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专业单位,履约能力可靠;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并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本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科汇股份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及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根据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公司已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在公司挂牌上市之前,因此相关决议未在指定网站刊登披露。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原因: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将相关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及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本次执行的实施问答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实施问答相关规定,针对发生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运输成本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要求如下: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实施问答》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为了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调整列报2020年度销售费用及营业成本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对2021年财务报表年初部分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及423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挂牌公司29家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蕾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珺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冯蕾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并综合考虑了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影响2020年度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及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2020年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未到期质保金作为合同资产列报于资产负债表,现予以更正。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一)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三、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四)审计机构意见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专项说明执行了见证工作,并出具了《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131号),认为: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科汇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专项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科汇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165.73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25,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52,178,642.72元,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4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投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丙垠、山东科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王相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


邮政编码:255087


联系电话:0533-3818962


联系人:朱亦军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俊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是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式的基础上编制的,符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和战略发展规划。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对于该方案的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预计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未发生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拟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向监事支付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职务薪酬。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披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实施问答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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