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及规范
第199篇
新产品开发生产交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新产品开发后,生产过程管理有据可依,产品能保证一致性、唯一性、可追溯性,同时便于产品生产工艺书的制定及生产时的实物对照,加强产品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研发部、工程科、质检科、车间等对公司产品生产前所需的生产资料,含公司《文档、资料管理制度》规定的纸质、电子文档、程序、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和标准产品的交接、存档和借用。
三、职责
1、研发部负责生产资料准备和整理汇总,制作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提供经测试及验证合格的样品;涉及合作开发的新产品,由研发部提供同样的生产资料。
2、工程科负责接收生产资料的纸质、电子文档(含程序),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仓库负责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具保管、借用工作。
3、生产部质检科负责样品的接收、保管、借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新产品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ERP中的BOM维护
1、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的管理:
1)研发部完成的新产品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均经公司资料下发管理的流程,以公司文件的形成下发。同版本的升级产品的生产资料变更按ISO-9000的资料管理管理规定及公司制度的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完成新文档下发和旧文档收回。
2)生产部签收后由工程科整理入资料柜存档,并在资料清单上登记。
3)工程科科长负责纸质、电子文档(光盘)等生产资料的完整性,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4)采购所需的电子文档(BOM、PCB图纸、模具图纸等)均由工程科提供。
2、程序的管理:
1)研发部完成的合格的新产品程序经公司制度规定的程序下发流程下发。
2)工程科资料员负责接收、保管、登记以及对车间使用程序的下发、删除等工作,上述过程中工程科科长负责审核、过程检查、签字确认。
3)工程科保存公司下发的全部正式程序,如接公司文件通知删除某正式程序时,工程科资料员负责对生产部所有电脑中此程序的删除工作。
4)车间程序烧写员不准直接接受其他部门提供的程序,只能接受工程科经审核下发的正式产品程序。对生产部车间程序录入电脑的操作,由工程科资料员完成。如是新开发的产品,工程科资料员建立与产品相应名称的新文件夹,将新程序考入该指定文件夹;如是升级程序,由工程科资料员删除原旧程序,新下发的程序考入指定文件夹;完成操作后,工程科资料员与车间程序员双方签字确认。工程科科长负责程序的完整性,对登记、使用的程序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5)未按要求擅自接收其他部门提供的程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自负。
3、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的管理:
1)研发部在上报移交纸质电子文档的同时向生产部移交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升级产品的测试治具需要变更时,由研发部提供新的测试治具,生产部根据需要做好旧测试治具的保管或报废处理。
2)生产部接收后,由工程科负责按测试治具使用说明确认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的完好,同时在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上需注明产品的名称、型号,登记到汇总表之后将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交仓库保管。
3)研发部需在车间首次使用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前,对生产部车间进行使用培训,合格后上岗操作。
4)车间工作需要时,按工程科出具的途程计划到仓库借用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工作完成后及时退回仓库。
5)工程科科长负责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的完整性及完好可用,对登记、使用的测试治具等调试检测工装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管理 。对工作完毕未及时归还的,需立即追查并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公司样品的管理:
A、公司样品的基本构成,公司产品的样品按结构分为整机样品和半成品样品,按产品类型分为标准产品样品和非标产品样品。样品管理部门为生产部。
(一) 提供的产品样品需为完整的整机成品1件及全套半成品的样品1套。
(二) 样品由质检科科长负责保存在陈列馆柜里并立即登记相关信息。质检科科长负责产品样品借用的审批工作,以及样品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 公司标准产品指公司销售手册所列的各种产品。
(四)公司非标产品指由公司标准产品为基础,经部分修改,增减功能后产生得以满足用户特殊需要为目的而开发的延伸产品。具体样品提供、存档规定如下:
1)以公司成熟产品为硬件基础,仅少量变动元件及线路的,且单品种一次合同订单数量在5只以下时,研发部完成开发后,提供经测试及验证合格的产品样品、程序及硬件更改说明;生产部按研发部提供的资料和样品进行生产及质检,此类生产资料中可根据实际无需提供测试工具。
2)单品种一次合同订单数量在5只以上的非标产品,研发部完成开发任务(如硬件更改中需变动PCB的,需重新制作PCB,不允许飞线等临时方式进行线路改变)后,按新开发产品流程提供经测试及验证合格的样机、程序及生产资料;生产部以此为依据进行生产、质检,样机由质检科科长负责保存在陈列馆柜里并立即登记相关信息。
B、样品的存档
1)在新产品开发完成后,由研发部按新产品资料提供流程,提供已验证样品给生产部质检科,质检科对产品进行全面复测确认。各项参数达标后,对此产品进行封样,存放在样品柜内,样品上需注明产品的名称、型号、非标产品特殊功能参数、物料编码、封样日期。
2)生产部样品复测的测试日期、测试数据记录由质检科提供并存档(半成品也需有封样标识)。
3)产品的相应生产资料存于公司工程科,人事行政部备案。
4)样品登记表存放在样品柜内。登记表电子文档同时放在公司OA上,由质检科即时更新,查阅权限对公司技术分管领导、研发部、技术部、生产部经理、工程科、车间管理开放。
C、样品的领取手续和归还要求
1、生产部接到《生产采购通知书》后,对有必要参考样品的,需求方需填报《产品借用单》,经生产部质检科、工程科科长同意后,方可领取样品,领取时,同时需在《样品领用登记表》表中签字登记。
2、样品借用不得过夜。归还后立即存放在样品柜内,不得随意摆放。归还时,质检员须检查其完好性,如有损坏,须按公司规定处理。
D、公司产品样品的检查
1)公司产品样品仅作为标准对照,不得作为产品使用。
2)生产部每月定期对样品进行检查,核对样品与登记表一致,并在《检查表》上记录检查结果,如发现借用未及时归还的,需立即追查样品并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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