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南京所得税核定征收(2021年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

久发财务导读:苦恼税负高,可您知道可以这样节税吗?



a.这两类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交完个税所剩利润全部归个人所有。


b.这两类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带征),无需每月找票就能合理避税,节税90%以上。


一、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优势




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形式




三、个人独资企业避税方案及节税效果比较


案例一、利润转移模式


假设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现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洼地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转入洼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分析:不管洼地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A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A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洼地企业。上例中洼地企业实际负担的税额只有个税的7.28万,那么算下来的税负7.28/50/1.03 =1.5%,洼地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200-7.28=192.72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92.72/200=96.36%。


案例二、业务转移模式


假设C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C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行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税收洼地成立建筑设计事务所(下称D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D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





分析:通过计算得知D企业的综合税率为:21.84/500/1.03=4.24,而C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D企业相对于C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21.84=112.72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12.72/134.56=83.76%


案例三、个人收入分解模式(适用于业绩提成,奖金,佣金等结算)


E个人为某公司的高管,月收入为15万元,年收入则为180万。现在税收洼地成立商务咨询中心(下称F企业),将上述E个人的收入直接转入F企业,F公司为先前的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通过两种方式我们来比较节税效果:





分析:通过以上计算所得可知:F企业的综合税负为:7.4/180/1.03=4%,而E个人税负则高达:62.904/180=34.95%;F企业相对于E个人节约税款为:62.904-7.4=55.504万元,节税比例高达:55.504/62.904=88.23%。


备注:不涉及社保及公积金,收入越高,节税效果越明显。


案例四、社保筹划方案


A公司在税收洼地成立商务咨询中心(下称B公司),同时将A公司高薪员工工资(假设有10个人,月工资18000元/人)分解为两部分工资3000元及15000元,3000元由A公司发放并按最低基数购买社保;15000元由B公司发放,不购买社保,同时还少缴个税。这样既减少了A公司的用工支出,也减少了员工的个税支出,我们通过以下数据来说明操作的效果: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