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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客车票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发票)



尊敬的旅客:


受台风“烟花”带来的大风与强降雨影响,南航计划取消25日在浦东、虹桥、杭州、宁波、义乌、温州、台州7个机场的所有进出港航班。为便利旅客出行,现就所涉及航线的客票特殊处理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在2021年7月24日(含)前购买784票证(包括奖励客票、里程兑换客票)、行程涉及上海虹桥、上海浦东、宁波、杭州、台州、温州、义乌、舟山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4日(含)至2021年7月26日(含)的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自2021年7月24日(含)起办理变更,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变更至原航班日期7天内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


(二)退票


自2021年7月24日(含)起申请退票:


1. 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免收退票手续费。


2. 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 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24日(含)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但在2021年7月24日当日已办理自愿变更或退票的客票,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退还已收取的变更或退票手续费;2021年7月23日(含)之前办理自愿变更或退票的客票,已收取的变更或退票手续费不予补退。


四、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五、如航班取消,则按照非自愿变更或非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为了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通过原购买渠道或南航客服取消定座。


南航温馨提醒您:客服热线目前较为繁忙,如您的航班已被取消,建议您优先选择南航官网、南航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机票退改,以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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