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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贵州省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




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2年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


申报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大数据局、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移民局、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的战略部署,以及《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2〕6号)的工作安排,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黔科通〔2012〕114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根据2022年标准化专项经费的预算及执行情况,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拟补助国家标准制定项目5项、地方标准制定项目20项(补助项目不足时,可以相互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有效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申报单位3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社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4、申报单位为地方标准排名第一、国家标准排名前三起草单位。




  (二)申报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单位可申报国家标准补助项目和地方标准补助项目各1项,且项目未获得过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




  2、项目已经正式发布,开始实施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且已实施一年以上;




  3、项目为符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且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在本行业、本区域内进行宣传动员,指导帮助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根据申报项目的行业分类,向对口的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归属地市(州)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自我评价表(附件2)和标准文本等相关证实性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审核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限定名额内择优进行推荐,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查受理。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定受理申报名单。




  (四)专家评审。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按行业类别进行评审,按专家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各行业类别得分靠前的项目拟给予补助(行业类别空缺时,可以调剂)。有关审查结果的信息将在省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示。




  (五)发放补助。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发放清单,对获得补助的单位发放标准制定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三)联系人:周明,联系电话:0851-85827953,邮 编:550001,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704办公室。




  附件:1.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表




  2.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自我评价表




  3.推荐及补助名额清单




  4.贵州省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名单




  点击下载:附件1-4「链接」




2022年3月17日




编审 田旻佳 施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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