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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赵秀红表示,目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调整的发卡主体范围狭小,限定发卡主体为企业法人,将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和商合伙排除在外,涉及如健身、教育、娱乐、旅游、电影等未列举项目的预付卡发行和使用,都不受该法约束。她建议,我省开展地方立法调研,研究弥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空白区域,加快出台我省地方性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完善预付卡纠纷相关政策法规及处理机制。尤其要明确调整主体、经营业务的涵滠范围。主体应涵盖个体工商户和合伙形式,明确发卡人经营业务兜底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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