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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人开普票有没有额度限制(个人开普票最多开多少钱)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个人代开发票并没有金额或张数(数量)的限制

下面看厦门税务机关的两则答复:

第一个问答案例:

问:你好,我是个人给建筑工程公司提供伍佰万的元的砂石材料,建筑工程公司需要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要如果代开这个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要是需要开这个伍佰万元的砂石发票的话我还需要缴纳哪些税款?或者我还需要哪些资料?

答复内容: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因此您个人销售材料只能代开普通发票。

2.个人销售材料在国税需要缴纳3%的增值税,当月销售额没有超过3万的享受免税。其他税种可以咨询地税部门。

3.据厦门公开办税指南,个人代开的办理材料有: (1) A02095《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件参照《厦国税公告[2016]第5号》第三条规定)。 【2017年】

第二个问答案例:

问题:1.个人代开发票可以去柜台拿身份证代办吗?或者网上可以申请吗?可以的话怎么申请,发票去领取的话可以带领吗?2.每个月支付汽车租赁费,是否可以每个月开一次发票,个人发票有没有次数或者金额限制?3.个人代开发票的个税是否随增值税一同缴纳,如果已经缴纳,公司是不是就不需要在个税系统申报这边财产租赁所得。

答复内容:

一、个人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办税服务-个人代开”模块进行代开发票的申请,也可提交资料到柜台申请代开。 办理材料(柜台办理提供纸质版;无纸化系统办理提供电子版)如下: 1. A02095《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 2.按照实名办税要求提交身份证件原件。 网站代开的,可以代领,需要携带代开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银行卡。

二、因业务需要,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为开具普通发票。没有次数限制。如长期从事生产经营的,建议办理营业执照,自行领用发票开具。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厦税公告2019年第1号) 一、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外的个人所得,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个人出租车辆涉及的税收在发票代开环节征收,因此,你司不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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