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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户银行存款怎么做账(给公司存钱去开户银行存钱怎么弄)

一、开立和使用银行存款账户的规定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本地银行的那部分货币现金。


一个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银行开立四种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的账户,企业职工薪酬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以及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的单位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支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殊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二、银行存款的序时核算


银行存款的序时核算是指根据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逐日逐笔的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减及结存情况。它的方法是设置与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三栏式格式




三、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


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是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企业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收支结存情况。在核算时,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存款相关账务处理


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企业的往来结算业务大部分通过银行进行办理,为了正确掌握企业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需要定期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与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每一月至少要核对一次,如果二者不符,应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一般情况下,二者是能够核对相符的,但也有核对不符的情况。造成不符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和银行双方存在一方或双方同时记账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




银行余额调节表案例分析


五、银行转账结算


转账结算是指企业单位之间的款项收付不是动用现金,而是由银行从付款单位的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的存款账户的货币清算行为。


(一)国内转账结算方式


适用于国内转账的结算方式包括票据结算方式、信用卡及其他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其他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


票据结算方式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它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结算。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3.支票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在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支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4.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可由交易双方自行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在尚未到期前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并按银行规定的贴现率向银行支付贴现息。


按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属于商业信用范畴。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属于银行信用。


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其他结算方式


1.汇兑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2.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诺付款的结算方式。


3.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择使用。


(二)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托收和汇付。


1.信用证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一般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2.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商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银行向进口企业收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也称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不同,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付款交单是指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能取得单据;承兑交单是指进口商在承兑汇票后就能取得单据。


3.汇付


汇付是指收款人按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把款项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付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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