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收 >

深圳协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热点问答(三)—TOP3

问题一:

深圳市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如何计算?

答:

保障金按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比例的实际差额人数和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0.5%-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问题二:

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计算?

答: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问题三:

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答:

“深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照深圳市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上年度《**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执行。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亍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亍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继续按丌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属期至2021年度)。

2017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