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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 卖百万房子少缴税2400元

红网长沙4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5月1日起,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将实施“营改增”试点,其中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二手房交易,这也成为普通市民最关心的问题。

4月15日,长沙市国税局召开“营改增”媒体宣讲会,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谭卫介绍,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税负不会上升,对老百姓的生活成本不会有太大影响。在二手房交易方面,卖一套100万元的房子,营改增后可少交税约2400元。

卖出百万房产少缴税2400元

按照国家税务局此前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长沙地区,个人把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与此前实施营业税时相比,保留了同样的免税政策,且税率是一样,均为5%。

谭卫介绍,虽然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相同,不过,增值税是按不含税价计算。以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征收营业税时,缴纳的税为:100万元乘5%,即5万元税;如果改成增值税,根据计算公式: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00万元)÷(1 征收率)×征收率,应缴纳增值税为:100万元÷(1 5%)×5%=47619元,少交税约2400元。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以后的税收负担是4.76%。

有市民提出,自己花80万元买的房子,在2年内以100万元卖出,该怎么计算增值税。长沙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房子的购买价格不会作为征税依据,而是以卖出的交易价为基准作为征税依据,即100万元。

谭卫介绍,为了方便市民缴税,个人的二手房交易及自然人二手房出租,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原来怎么申报的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

个人买卖股票不要缴增值税

长沙市民钟珊珊一直比较关心国家相关政策,在听说要实施营改增后,她有些担心生活服务类成本会不会增加。

“不用担心,营改增对物价不会造成波动。”谭卫表示,过去营业税是5%,增值税是3%,税负下降了40%。全面营改增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相较营业税税制,增值税税制更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谭卫举例,比如个人购买金融产品,存款利息和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税;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个人买卖股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此外,按照新规,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共计四十项民生项目,均免征增值税,保障百姓基本的公共服务。

现场

担心税负增加,市民排队买卖二手房

税务人员: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负有所下降

4月15日,记者在位于长沙市蔡锷路的二手房交易登记中心看到,现场人潮涌动,各个业务办理窗口挤满了手持房产证件的市民。该中心办税窗口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很多市民担心5月1日营改增后会增加税负,每天的业务办理量激增。对此,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从营改增方案细则看,税负较营业税反而有些微的下降,市民没有必要赶在5月1日前交易。

15日上午11点半,记者在现场看到,叫号机显示还有几十号在等待。“有消息说五一之后房地产行业营改增,二手房交易税率会上调,中介催着我来办手续。”正在排队等候的张女士说,自己上午7点就来排队领号,但没想到很多人更早,等了一上午还没轮到自己。

“我们门店上个月短短半个月就成交了二三十套。”长沙韶山北路的一家二手房中介门店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沙的二手房交易主要以学区房、改善型住房、婚房为主。

根据最新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非一线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对于长沙等非一线城市而言,增值税政策基本平移自原来的营业税政策,此外,由于增值税是按不含税价计算,税负反而有所下降。

潇湘晨报记者刘李

长沙城区4天成交1112套二手房

伴随着今年以来降息、降准和契税调整等一系列利好政策,长沙二手房市场迅速升温,而5月1日营改增之后税率会增加的传言则加剧了二手房过户潮。

长沙市房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今年1-3月,长沙地区二手房成交面积135.12万㎡,成交套数为11652套,同比分别增长34.26%、34.77%;其中内六区二手房成交面积100.78万㎡,成交套数为9085套,同比分别增长50.73%、42.29%。4月11日-14日,长沙内六区二手房分别成交269套、278套、311套、254套。

数读

长沙近10万户纳税人涉及此次营改增

长沙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长沙市此次四大行业营改增涉及到的试点纳税人有9.47万户,是之前试点纳税人的1.7倍多。此次试点的9.47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资料国地税移交工作基本结束,70%的纳税人已在国税办理了税务登记。长沙营改增从2013年8月开展试点到2016年2月,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45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540户,小规模纳税人44960户,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累计减税约28亿元。

服务

营改增前纳税人需做这些准备

面临即将实施的营改增新政,纳税人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呢?长沙市国税局对外发布了一份办税流程:4月15日前填写《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涉税信息采集表》,还没有完成此项工作的试点纳税人应尽快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4月28日前,在主管国税部门办理好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资格认定、优惠政策备案、电子申报、银税库协议和发票税控器具使用、发票领用等有关手续;5月1日起,开展增值税业务核算,除特殊过渡期发票外,应开具国税发票;6月1日—25日,向国税部门进行首次增值税纳税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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