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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营改增” 二手房交易税负略降

18日下午,宜宾市政务中心地税局窗口,不时有前来办理二手房纳税登记的市民。(宜宾新闻网 郭晓娟 摄)

宜宾新闻网4月18日讯(记者 郭晓娟)距离5月1日房地产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还有不到半个月。对于宜宾市民来说,最关心的就是“营改增”后,二手房买卖是否要多缴税?又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18日,记者从宜宾市地方税务局了解到,5月1日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纳税人来讲,二手房交易产生的税费影响不大,不会增加交易人纳税负担,相反税负会略有减轻。

吃不准新政影响 3月戎城二手房交易量增加

记者走访宜宾二手房市场发现,有部分房屋中介机构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二手房交易流程会改变,税负会有所增加。这导致了许多买房者急于在5月1日“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完成房产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二手房交易量的上升。今年3月到市地税局办理二手房缴税的户数较2月增长了约2.5倍。

“前几天,我在南岸西区鑫杰座看了一套二手房,本来和房东谈好的90万,过了几天,我再跟他联系准备签购房合同时,房东说房子要卖96万,最后就没买成那套房子。可能他觉得‘营改增’新政实施后,整个房产市场的价格都会涨上去吧。”家住宜宾城区南岸宜都花园的市民邱先生告诉记者,这段时间,他为了买二手房,跑了不少中介,很多中介的人员都会劝他,看好房子了就赶紧下手买,因为实施“营改增”后买卖二手房,有可能要多交税。

“不过我最近看到的一些新闻又说,国家实施‘营改增’,总体目标是确保个人二手房的交易在税收负担上保持基本稳定,不可能增加很多税费。”这让邱先生很是纠结,究竟要不要在“五一”前购买二手房呢?

资料图片:宜宾紫金城小区一景。

“营改增”后 百万房产少交税近2500元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一个税制的变化,5月1日全面施行后,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到底是增加还是减少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宜宾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办公室主任雷毅。

据雷毅介绍,根据我国增值税政策规定,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也就是说计算税额时要剔除售价中的税款,而不是售价直接乘以税率,营业税是价内税。

“以一套计成交价为100万元的二手房子为例,过去征收营业税5%时,计税公式为100万乘5%,需要交5万元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虽然税率还是5%,但计税公式变为100万÷(1 5%)*5%=4.76万,增值税实际少交了近2500元。”雷毅说,目前宜宾二手房交易营业税,采取的政策为: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样的政策也适用于增值税。市民不必担心“营改增”实施后这一免税政策会有什么变化。

办税流程、场所均不改变

目前,营业税是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增值税则由国税部门征收,有市民担心,“营改增”后,办税流程和地点是否会发生变化?

雷毅告诉记者,增值税虽由国税部门管理,但针对二手房交易,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俗称二手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以保证“营改增”后,个人在交易二手房包括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收问题及办税的流程、场所都保持不变、征收流程不变,“也就是说,原来怎么申报还是怎么申报,原来填什么表、在哪个地方办,一切维持基本不变。”

雷毅说,目前,宜宾地税部门正在进行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做好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管理工作。同时,正加紧与宜宾国税部门衔接,就如何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等进行具体的协商。市民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进行政策咨询。

宜宾出台新规 规范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4月6日,记者从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传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宜宾出台了《关于加强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05年底,宜宾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正式启动。经过10年的不断强化管理,今年3月28日再次出台《通知》,从购房人维修资金交存方式、开发建设单位现房销售时维修资金如何交存、开发建设单位滞留或挪用维修资金应受的处罚三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根据《通知》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交房手续前,须到房管(住建)局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明确维修资金交存事宜,提供实测报告、楼盘表、购房业主分户清册等资料,领取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分户交存通知单,负责书面通知购房人交存维修资金相关事宜。

购房人持《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可直接到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交存,也可在集中交房时由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到交房现场收取……

条件放宽范围扩大 宜宾城区商品房补助细则出台

资料图:今年商品房补助范围扩大。

“每周二受理购房补助资金申领手续,受理后第二周五发放购房补助资金。”3月18日,记者从宜宾市房管局获悉,宜宾市《个人购买商品房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正式出台,相较去年补助金额仍按每平米200元,但补助条件放宽、范围扩大。

商铺被纳入补助范畴

今年《细则》在购房补助范围的表述上,从去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变为“商品房”。宜宾市房管局房产市场监管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意味着范围扩大,没了“普通”二字即将建筑面积140平米以上的住房纳入补助范围;不特指“商住房”意味着商品房性质的店铺也能享受补助。

《细则》同时指出,“车库、车位、仓库、仓储等除外” “保障房、安置房、二手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不享受购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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