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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查询网站(全国机动车统一发票查询平台)

自2021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并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试行啦!





P.S 以下流程均使用虚拟数据进行操作演示。





一、新增改进功能概述

#01


2021年5月1日起,支持机动车企业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


(1)金税设备状态查询中增加机动车企业授权类型;


(2)支持机动车企业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


(3)支持对机动车专用发票进行冲红。


#02


机动车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联网校验,只能使用本企业名下的机动车合格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03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局端返回购买方地址电话和银行账号到红字发票票面。







二、新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比

(一)将原“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栏调整为“购买方名称”栏。


该栏应根据消费者的身份打印:消费者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二)将原“纳税人识别号”栏调整为“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


如消费者需要抵扣增值税,则该栏必须填写消费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若消费者为个人则可填写个人身份证明号码。如下图所示。





三、机动车企业类型

自2021年5月1日零时起,已归类授权的机动车企业,登录开票软件时授权类型将自动同步到开票软件金税盘中。


机动车企业类型包括“国内生产商”统一、“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授权经销商”和“其他经销商”。


在汇总处理模块,点击“金税设备状态查询”-“金税设备信息”,可以查看该企业授权类型,如下图所示。



金税盘中授权类型为“国内生产商”、“进口机动车生查询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平台”、“授权经销商”或“其他经销网站商”时,可以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


其中“国内生产商” “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 “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开具的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加密导出


“授权经销商”、“其他经销商”、“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和“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在开具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实施“以进平台控销”控制,企业必须在线开具,并校验发票中所填写的车辆是否在本企业的车辆进销台账中,车辆属于本企业才允许继续开票





四、机动车发票的开具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机动车企业发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需要根据纸质发票版式选择发票模版为2021或2014版。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选择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进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初始默认为“2021版”,如下图所示。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2021版)


核对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果实际为2014版发票,点击“2021版”切换至“2014版”,2014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界面如下图所示。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2014版)


【第二步】以2021版为例,录入购买方名称和税号,输入车辆类型、厂牌型号和产地,点击“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进入车辆联网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录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将税局端返回的车辆合格证信息自动填充到发票对应栏次,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录入小写价税合计,正确选择税率,核查询网对地址电话、银行账号等信查询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该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完毕。


☀注意:


(1)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注意根据纸质发票版式选择发票模版为2021或2014版。


(2)2014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22年2月28日24:00起停止打印功能。


(3)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只能使用机动车类税收分类编码。


(4)使用2021版式开具发票时,纳税人识别号栏次最大长度为22个字符。开具蓝字发票时仅可输入数字和字母,开具红字发票时,因存在使用2021版发票对2014版发票红冲的情况,会优先取用对应蓝字发票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蓝字发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为空,则取对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如组织机构代码含非数字和字母的其他字符,则取空值。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线开具,并根据输入的“车架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联网至税务局端校验该合格证是否在该企业名下且状态为未使用,是则可继续开票,不是则不允许使用该车架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信息开具发票。


(6)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作废,验签失败可以手工作废。


(7)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红字发票时,红票内容与蓝字发票内容一致,对应指定的蓝字发票方可冲红。


(8)5月1日之前制造的车辆,对于本地找不到对应蓝字发票的,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进行联网校验,找不到对应指定的蓝字发票也查询网可以继续冲红。


(9)对5月1日以后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冲红时,如果对应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本地不存在,红票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打印时,税局端会对输入信息与局端该张蓝字发票信息进行比对,比对一致方可冲红。




(二)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开具类型选择“机动车开具”,机动车企业默认开具类型为“机动车开具”,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输入购买方信息,录入商品行信息,商品只能选择税收分类编发票码为机动车类的商品,单位、数量和单价为必机动车填项,其中单位必须为“辆”,数量只能是整数。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信息录入完毕,核对票面信息无误,点击“打印”按钮,该张机动车专用发票开具完毕,机动车专用发票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如下图所示。



☀注意:


(1) 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时,只能使用机动车类税收分类编码。


(2) 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时,商品行的“单位”、“数量全国”和“单价”栏不能为空,且单位必须是“辆”,数量必须是整数。


(3) 授权类型为“国内生产商”的企业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商品行中“数量”栏为1时,规格型号必须非空,为其他数值时,规格型号必须是空。


①当数量为1,规格型号为空时,点击打印按钮,系统提示“网站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数量为1时,规格型号必须非空”,如下图所示。



②数量为其他数值,规格型号非空时,机动车点击打印按钮,系统提示“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数量不为1时,规格型号必须为空”,如下图所示。



(4)授权类型为“授权经销商”、“其他经销商”、“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驻我国办事机构或总授权代理机构”和“从事机动车进口的其他贸易企业”的机动车企业必须在线开具机动车专用发票,并且规格型号栏必须填写“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税务局端校验该合格证存在且在该企业名下时方可继续开票,当录入的“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不在本企业名下时,点击打印局端返回“不属于本企业,不允许开具发票”,如下图所示。



(5)机动车专用发票打印时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对于清单发票,清单左上角同时有“机动车”字样。


(6)蓝字机动车专用发票不允许作废,验签失败可以手工作废。



(三)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冲


蓝字机动车专用发票不允许作废,开具有误或发生退货,只能开具红字机动车专用发票进行红冲。


红冲包括两个步骤,一是开具机动车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二是开具机动车红字专用全国发票。


1、机动车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开具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信息表”,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机动车发票”,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选择销售方申请,录入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号码和开具时间,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下一步”,系统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机动车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录入商品行信息,核对无误点击“打印”按钮,信息表填开完毕。


【第七步】点击“信息表”,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维护”,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维护”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八步】选择信息表,点击“上传”按钮,局端返回“审核通过”,如下图所示。该张信息表可以用来开具红字机动车专用发票。



☀注意:


信息表开具理由选择“涉及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将购买方机动车购销台账中对应合格证退回销售方”时,信息表填开界面的“规格型号”栏必须填写“车辆识别代码”,且“单位”栏、“数量”栏、“单价”栏必填,单位必须为“辆”。


信息表开具理由选择“仅涉及销售折让,不涉及购销双方机动车购销台账调整”时,信息表填开界面“规格型号”栏不填写“车辆识别代码”,且“单位”栏、“数量”栏、“单价”栏必须为空。


蓝字发票带有清单时,如果信息表开具理由选择“涉及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将购买方机动车购销台账中对应合格证退回销售方”,则每张信息表不允许超8行,弹出清单明细列表,纳税人可选择对应明细行进行信息表开具。





2、机动车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


机动车红字发票信息表审核通过后,可以用来开具机动车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时,只能使用“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开具类型使用“机动车开具”,点击“红字”按钮,显示“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导入网络红字发票信息表”,进入信息表选择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勾选要使用的信息表,点击“选择”按钮,回到机动车红字发票填开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票面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该张机动车红字专用发票开具完毕。打印出的机动车红字专用发票左上角有“机动车”和“销项负数”字样。如下图所示。





五、机动车专用发票加密导出

对于授权类型是“国内生产商”的,可以导出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用于上传至工信部合格证管理系统做票据关联。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查询”进入发票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加密数据导出”,进入增值税发票数据导出(机动车专用),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选择要导出的发票,点击“离线导出统一”按钮,选择保存路径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后系统提示导出成功,如下图所示。导出的文件名为“增值税发票明细 开票起止时间”。







以上就是金税盘版机动车发票的新操作,


您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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