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满城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保定市满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


保定市满城区税务局


关于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通告



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实施,在区人社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完成了开征前的准备工作。按照省、市税务局的要求,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期为9—11月。12月1日起不再收缴2019年度保费。


从今年开始,缴费人自主选档、自主申报、自助缴费,由税务机关提供多种缴费模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19年度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


在多种缴费模式中我区优先推荐使用微信缴费模式,只要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厅--社保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养老自主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后,选档缴费。微信缴费记录电子档案与纸质缴费凭证有同等效力。微信缴费不仅可以为自己缴纳,也可以为家人缴纳,为亲戚朋友缴纳。


税务机关将继续依托原来人社部门完善的协办员制度,每个村(居委会)都会有协办员协助您在微信中完成缴费。


确实不能在微信中缴纳的可以携带缴费人身份证到所在地乡镇(社区)、税务分局社保费缴费终端缴费,城内居民到办税大厅缴费。刷卡、微信、支付宝等缴费记录具有同等证明效力。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满城区税务局


2019年9月1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