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12日讯(通讯员 李珏许可证)近日,渌口镇政府登记发放了第一张《食品摊贩生产加工登记证》。食品这是自《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管理条例》实施后渌口镇颁发的首张《食品摊食品贩登记小作坊证》,标志着渌口镇流动食品摊贩正式纳入管理。
家住渌口镇花园村的食品摊贩小作坊主张某军在渌口镇均坝、蛇头、湾塘等农贸集市经营油炸食品,他第一个领到了登记证:“终于办理好《食品摊贩登记证》了,我现在心里踏实,做生意都更有底气了。”
食品摊贩一直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为了规范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湖南保证食品安全许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生产加工湖南省安全,我省颁发许可了《湖南省食品湖南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湖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予以登记,记录经营者的姓名、住址、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信息,发放食品摊贩登记证,食品摊贩应在指定的经营地点、确定的经营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或登记,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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