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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改革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机构代理应向区财政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区财政部门一次性告知其行政审批的条件和要求以及所需相关材料,申请机构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关记账申请材料后,经区财政部门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机构行政审批决定。市违反级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报备及行业监管工作,各区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辖区内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审批和年度备案以及事中事后监管。


为推进我市全面实施代理记账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做好审批管理办法改革各项工作,市财违反政局多次对区级财政部门、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代理机构记账行业协会进行了业务培训。管理办法近日,市财政局还召开了“深圳市全面实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推进会”,对《深圳市代理记账管中介理实施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对广东省政务服务系统及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操作进行了培训。


我市全面实中介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一网通办”、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放记账管服”“证照分离”带来的便利,也代理将有助于推动代理记账机构做专做精、做强做大,形成示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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