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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汉南(武汉市)


何昌金在担任邓南街市场监管所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汉南使用面积为16.5平方米的办公用工商局房。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何昌金办公武汉市用房的配备和使用,超过标准7.5平方米。


办案人员介绍,何昌金身为共产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商局,违规配备办公用房,其行为违反了党汉南纪。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场监管局纪委研究武汉市,决定给予何昌金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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