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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红盾网(湖南工商红盾网企业查询系统)

省政府副省长谢建辉(中)在省工商局局长李金冬(左一)陪同下进行市场调研。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315消费体验活动。


经济新常态下,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今年1月4日,国务院出台《“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将“推动消费加快升级”作为2017年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重点工作之一。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职能部门,湖南工商部企业门如何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推动大维权、营造新环境、扩大新消费?


2016年,维权部门有哪些“大动作”?当前消费形势怎么看?2017年准备怎么干?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采访了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


过去一年怎么样:


“五个加强”打造消费维权新局面


问:消费事关发展、事关民生。2016年是全面建成红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首战之年。工商部门和消委组织如何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答:过去一年,全省工商系统和各级消委组织按照“十三五”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思路, 积极探索适应经济新常态的监管模式,全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五管齐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一是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维权;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约束;三是加强监督执法,推动关口前移;四是加强渠道建设,提高维权效能;五是加强消费引导,提升维权意识。


问:围绕“五个加强”,我们采取了哪些实实在在的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答:加强法治建设,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对《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


加强信用监管,省工商局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2016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顺利通过工商总局验收并上线运行,处罚情况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27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1.1万条。


加强监督执法,出台《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建立“双随机”、“双告知”、联合惩戒、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和机制,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针对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我们组织开展了公用行业专项整治以及商标侵权、无照经营、网络违法、霸王条款、虚假违法广告等系列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4551件,案红盾值6.35亿元,罚没1.27亿元;围绕老百姓关心的消费问题,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线上线下抽检商品4636组,合格率65.9%;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146件,货值2563.23万元,罚没2396.01万元,有效减少了消费纠纷,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渠道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各级12315指挥中心平台建设,省会长沙和四大景区12315综合执法系统维权效能持续提升;去年一年,全省工商部门和消委组织共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0.9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51万元。


加强消费引导,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广泛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举行新闻通报会,主办“消法”知识竞赛,开办专题电视节目,编印宣传教育读本,开展系列消费体验和金融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建好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展行业服务监督,支持消费者起诉,提升了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当前形势怎么看:


“三大工程”呼唤消费维权新作为


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写入中央文件,折射出“消费”作用和地位的变化。如何认识消费维权的重要意义?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经济增长,要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大培育消费增长点,鼓励大众消费,让亿万群众的消费潜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


消费维权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也是推动共享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客观需要;消费维权是经济增长工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利于提振消查询系统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消费维权是社会和谐工程——调处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对于加强和工商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问:消费维权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


答:建设富饶工商美丽幸福新湖南,“加强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是必然之举、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不断显现,消费维权的复杂性、群体性、对抗性呈现出新的特点,消费维权领域广、范围大、行业多,加大了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难度。根据2016年我省消费投诉情况分析,网络购物、文化运动、娱乐用品质量及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等新消费领域投诉增长较快;居民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洗染、摄影及扩印等)、住宿服务、中介服务、房屋及家装建材类问题有较大幅度增长;农村消费投诉明显增加,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逐步增强。


工商部门和各级消委组织要顺应经济发展新趋势,分析新情况,应对新挑战,努力探索消费维权新机制,提升维权工作能力,在新的一年“撸起袖子加油干”。通过营造新环境、扩大新消费、带动新投资、培育新产业,推动消费加快升级。


未来工作怎么干:


“三个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新环境


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杜家毫发出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奋力开创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光辉未来”的号召。落实党代会精神,2017年工商部门和各级消委组织在消费维权上,如何“撸起袖子加油干”?


答: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新理念,全面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水平,努力构建统一消费维权体系,加大维权力度,强化消费保障,促进消费规模扩大、结构升级,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助力。


着力强化消费维权,护民生。认真落实新《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落实3月15日实施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消费维权相关规定,着力解决制约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继续完善维权体系,稳步推进各市州局12315系统升级改造,加强12315体系纵向一体化建设;继续做好12315“五进”工作,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等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探索推动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保障消费安全,净化消费环境;加强商品质量检测,加大对不合格商品的处罚力度,实现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全发布;切实加强日常消费市场监管、新消费市场监管、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消费维权、农村消费市场监管。


着力加强消费引导,扩内需。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消费体察、维权评议、消费调查和比较试验,引导科学消费;开展 “诚信经营 幸福湖南”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用5年时间,培育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500家,市州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800家,县(市、区)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8000家,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加强消费者组织建设,支持消委组织依法履行公益性职责,组织开展民生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及时约谈重点经营者,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进一步完善消费提示警示制度,发挥消费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围绕群众消费需求开展消费宣传,通过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


着力推进社会共治,促和谐。建立消费维权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消费维权部门联动;以便利消费者为目标,开展县级12315与12365、12331投诉热线整合试点,推进12315与12345政府平台对接、承办、转办等工作,促进消费投诉举报工作一体化、高效化;完善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消企业委组织与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有关企业等合作,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沈伟 王珊 整理)


2017“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


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年主题涵义


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 ”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


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围绕年主题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17年将开展的工作


● 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免费发放“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宣查询系统传手册,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


● 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 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网络消费领域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 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社会监督,在重要节点、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者加强自律。


● 针对近年来出台的相关网购和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网购和电子商务等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 在电商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引导和督促电商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组织消费者深入电商企业开展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了解电商企业经营和服务流程,零距离体验电商服务质量。


● 拓宽与兄弟省市沟通交流,探索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提升消费纠纷的解决力度,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


消费维权网光荣榜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5-2016年度


“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全社会掀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风尚,充分调动各级消委组织和社会各界力量对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服务广大消费者,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5—2016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经各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消委初审,各市州消委复审,省消委审定,向社会公示,省消委决定授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等253家单位为2015-2016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5-2016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名单详见湖南省工商红盾信息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省消委微信公众号。


网址:www.hnaic.net.cn、www.hunan315.cn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6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对身边消费维权人物的表彰,发挥先进人物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掀起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风尚,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经湖南各市州消费者湖南委员会推荐,省消委初审,向社会投票、公示,省消委决定授予申明理等10名同志为2016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荣誉称号,授予赵忠华等10名同志为2016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


2015-2016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名单详见湖南省工商红盾信息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省消委微信公众号。


网址:www.hnaic.net.cn、www.hunan315.cn


2016年度“湖南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名单


申明理 邵东县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


邱光华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


冷世荣 岳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国君(女) 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


田 明(女) 湘西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彭 健 永州市冷水滩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刘 恒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刘漫江(女) 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


廖建祥 益阳市资阳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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