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条个体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也就是说,如果一份外卖没有规范的“外卖封签”,外卖小哥可以拒绝配送,顾客也可以拒收。
在《浙江省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外卖封签的具体位置示例说明。《指引》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个体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申报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指引》明确,外卖封签应具备拆工商户启后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的功能。为保障基本功能实现,采用单面封签封扎的,宜满营业执照足长逾期≥1营业执照2.5cm,宽≥2.0cm,厚≥0.75mm;采用双面封签封口的,宜采用中间封口,且封口长度不少于总长度的1/3,宽度不纳税申报小于2.0cm。
而根工商户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逾期纳税申报定,申报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罚款市罚款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