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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法律法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重大的制度法律法规创新,也是最大的亮点。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今年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从2017年开始的,经过5次试点,已经达到全国农村全覆盖。那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改了些什么呢?


一是明晰了农村产权归属。也就是说,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资格认定核资已经全面完成。清查核实的结果是:农村集体资产7.7万亿元,集体土地等资源65.5亿亩(包括山林、草地、荒地、荒坡、荒组织滩)。那么,有人问,明晰这些资产有什么作用,对农民有什么好处?我们在下一篇文章中讨论。


二是全面确认农村集体身份。共确认集体成员9亿人。问题来了,很多人感到奇怪,怎么还有9亿人?不是有很多农民将户口迁入城市了吗?下面就来和大家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一、几个年份的农民人口

1949年,新中国成立,全国人口总数量是5.4167亿人,其中农村人口数量为4.8402亿人,也就是说,5.4亿人口有4.8亿农民,城市人口仅有0,6亿。


1982年,农村土地改革,分田到户,当年全国总人口是10.165集体经济4亿人,其中,城市户口人口2.148亿,农村户口8.0174亿。10亿人中有8亿农民。


1995年,全国人口12.1121亿,城市人口3.5174亿,农村人口8.5947亿。也就是说,12亿人口中有8.5亿农民,是历史上农民人口最多的一年。


2021年,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城市的人口是9.0199亿,居住在农村的人口是5.0979亿。


那么,这9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究竟是怎么回法律法规事呢?



二、集体经济组成员织成员和“农民”是不是一回事?

我们稍微认真看一下上面这些数字就会知道,1995年以前组织统计数字中的“农村人口”和1995年以后的“农村人口”是不一样的。


我国在1995年以前还是城乡二元结构,除了考学、当兵、招工、招干外,农村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迁入城市的。1995年以后,逐渐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不仅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逐渐放开城市户口,允许农民在城里买房居住,并允许一部分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城市。从此,城市人口越来越多,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就是这里所说的“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城乡户籍”增减。


也就是说,这里的“城市人口”中,既有真正的城成员市原住民,也有从农村来的农民。这些从农村进入城市居住生活的农民中,一部分户口已迁入城市,还有一部分户口还在农村,只是居住在城市。



然而,那部分户口已经迁入城市的“农民”,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他们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并没有退还村集体,承包权和使用权依然是集体经济他们的,所以,他们现在的身份依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资格认定织成员”,当然,那部分户口依然在农村的“城里人”更应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七次人口普查对城乡人口的表述也是“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和“居住在农村的人口”。


那么,这9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不是永远不会变呢?应该会。那就是他们自愿有偿彻底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算得上真正的“城市人口”。


总之,如今,住在城市的农村人口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城里人,即便把户口迁入城市的农民,只要没有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还有权利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所以,现在,还有9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不奇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农民应该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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