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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转桂林银行找不到开户行(建行手机银行转账找不到开户行)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5-00015号),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0,2757,437.9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36,687,9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2-017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年度,公司给予大信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酬合计为5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姚翠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柳化股份、金莱特、杰美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任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大信事务所合伙人汤艳群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汤艳群简介:从2010年3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


3、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经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专业团队,并在与公司合作期间表现出丰富的职业素养,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专项意见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以往为公司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2-018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2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罗爱文女士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2-019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鉴于上述审议的一年有效期届满,需要重新授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39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7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0元。截止2017年3月21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7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10,57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8,971,44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598,55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5-00006号的验资报告。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


投资产品必须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进行,期限不超过一年。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东吴证券同意快意电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该议案尚待快意电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39号)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7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0元。截至2017年3月21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7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10,57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和评估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48,971,44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598,553.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5-00006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692.02万元(不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17.66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974.36万元;


(2)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5,053.07万元。


(3)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82.35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金额 1,251.68万元、募投项目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30.67万元。


2、2021年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4,440.4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414.79万元。


(2)公司2021年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46.8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6,199.96万元。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945.03万元(包括购买理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清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清溪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广东省东莞市清溪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旗峰支行(以下统称 “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原快意电梯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增资将分期实施。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快意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3、新增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而注销资金专户情况


(1)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购置青皇工业区新地块价款及相关税费,结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规模调整为5,040.00万元,将剩余资金投向新项目“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主要用于厂房、扶梯生产线建设。


(2)公司按照规定在将“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号:395000100110600268)的注销手续。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吴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3)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新开设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用于对“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的专户管理。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 8,400万元,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8,4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收益凭证进行现金管理。


注2:“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专户(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清溪支行;银行账号:180010190010038892)已于期初将剩余6,372万元(合计转入:18,422万元)转入“ 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 ”的募集专户(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清溪支行;银行账户:180010190010050129)。


2021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地点的变更情况


随着电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公司更加注重产品和技术研发,对高端人才的需求迫切,公司本部坐落于东莞清溪镇,距离中心城区较远,在交通、文化和教育等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吸引和留住研发人才,另外自建研发中心大楼报批手续繁琐,建设周期长,不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和研发项目的进度。因此公司认为有必要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地点进行调整。


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凯建大厦,实施方式由自建技术中心大楼变更为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合计5,410.94万元,一次性购买已建成办公楼的两层作为公司技术中心。


通过本次变更将有效提高“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率以及吸引和留住研发人才,为公司产品技术升级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保证。


独立董事、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表示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延期情况


(1)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地点的调整,相应的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因此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延期调整。


(2)2020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独立董事、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表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7,176,558.55元。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以上置换自筹资金的履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4月2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年度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及用于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月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指设备投资全部投入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2: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主要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获得的收益及银行账户存款利息。


注3:变更后的“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为在河南省鹤壁市东杨工业区实施此次募集资金项目,该地块已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鹤国用(2013)第0246号(简称“A地块”)。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0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方罗爱文女士、罗爱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拟与快意美好加装电梯(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美好”)、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莞民投”)、东莞市居意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意电梯”)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快意美好、莞民投、居意电梯销售电梯、提供安装、维保等日常经营性交易,预计发生总额为4,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快意美好加装电梯(广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快意美好加装电梯(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


公司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2415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学民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钢结构销售;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销售;电梯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梯改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维护保养;电梯安装工程服务;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安装;电梯技术的研究、开发;电梯技术转让服务;电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土石方工程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城市规划设计。


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快意美好资产总额1,827.81万元,净资产-840.8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21.10万元,净利润-662.4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快意美好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罗爱文女士之子雷梓豪先生担任快意美好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快意美好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快意美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21日


公司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2号29楼


法定代表人:尹洪卫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物业投资、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莞民投资产总额796,472.38万元,净资产415,845.0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425.54万元,净利润19,992.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罗爱文女士担任莞民投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莞民投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莞民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东莞市居意电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居意电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7日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新源南路21号1栋722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销售: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五金配件、机电设备;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园林绿化;市政工程;通用机械设备安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贸易代理。


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居意电梯资产总额63.16万元,净资产62.0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76万元,净利润30.6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罗爱武先生系公司董事长罗爱文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其是居意电梯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居意电梯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居意电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快意美好、莞民投、居意电梯销售电梯、提供、维保安装等日常经营性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向关联人销售电梯、提供安装、维保等日常经营性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拟审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2-021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和“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号)文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0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5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971,447.00(含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598,553.00 元。2017年3月2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5-00006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历次变更及项目延期情况


1、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拟变更为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 428 号凯建大厦,实施方式由自建技术中心大楼变更为一次性购买已建成办公楼的两层作为公司技术中心。


2、2019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延期调整,将该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8年3月24日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3、2020年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电梯核心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支付购置青皇工业区新地块价款及相关税费,结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规模调整为5,040.00 万元,将剩余资金投向新项目“青皇工业区快意电梯、扶梯及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一期)”,主要用于厂房、扶梯生产线建设;将“电梯生产扩建改造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三个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3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9-003、2020-00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不含已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19,000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受全球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审慎研究后,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化前后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实施进度变化,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使得公司面临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风险可控。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程序的规定;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及宏观经济环境调整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募集资金的运用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快意电梯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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