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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公积金只能去开户银行吗(新开公积金账户可以补缴公积金吗)

(文章原标题: 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流程 )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一般来说,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第一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开户银行公积金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资料,即补缴完成。


第二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则要先去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然后再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单位开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补缴审核。区县管理部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部分资料。经办人员带好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还的资料到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办理补缴手续,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承办人员经审核,即补缴成功。


上海住房公积金补缴材料及流程


住房公积金补缴条件说明


1、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特殊补缴)。


2、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3、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补缴材料


特殊补缴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补缴住房公积金情况说明》、转账支票、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超过12个月补缴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12个月内补缴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公积金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审核之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收取资料,办理补缴手续;


3、单位补缴成功后,银行当场返还单位经办人员的材料,补缴完成。


【相关问题咨询】


一、因为某原因,现需要帮一员工补缴5个月的公积金。像这种情形在上海地区申请公积金补缴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回答: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员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的只需要提供《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即可。其补缴流程非常简单,单位经办人只要携带规定材料到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即可。


二、上海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吗?超过12个月如何办理补缴,需备齐哪些资料?


回答:上海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如下资料到单位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即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转账支票、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及《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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