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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税务局投诉(国家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为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畅通企业群众诉求渠道


对机构职责、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热线归并、工作机制、考核评价、督办问责


等内容做了明确说明





受理范围:非紧急、非警务


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非警务类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12345热线不予受理范围:


(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二)涉及党委(履行行政职能的除外)、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军队和武警职能的事项;


(三)已经或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


(四)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或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


(五)诉求事项确属没有政策、法律法规依据的;


(六)非我省行政职权管辖范围的事项;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事项。




办结要求:限时办结


对能根据知识库进行答复的来电,即时答复办结。对需要成员单位协助办理的来电,即时派发工单并同时向来电群众发送受理短信。各成员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签收工单,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期办结。其中,咨询类工单自签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求助、建议、意见类工单,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举报类工单,自签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群众来电3次及以上反映且诉求属疑难、复杂的,自签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涉及水、电、气、道路、火灾、洪涝、泥石流等公共突发事件的求助、举报类诉求,按12345热线突发事件工单进行处理,应在2小时内直接转相关业务工作电话处理。12345热线要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建立联动机制。




监督机制:黄牌预警、红牌督办


通过回访、问卷调查、媒体监督等方式,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成员单位及时发出黄牌预警和红牌督办,并跟踪检查预警和督办的落实情况;对于出现红牌的工单,发督办函进行督办。


黄牌预警:工单距办结期限剩余1个工作日的,呈预警状态;


红牌督办:工单未签收或办理期限内未作处理的,呈督办状态。


对于预警、督办后仍不落实,拖延不办或者敷衍塞责、谎报办理结果以及在调查处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作为、不依法行政、造成负面影响的,启动追责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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