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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税务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房产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自山东税务电子档案系统上线以来,税务系统内部资料流转难度与储存成本都大大降低。”五莲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工作人员严清华介绍道,“办税人员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将办理过程中需要的纸质材料转化为电子格式,上传到电子档案系统,以后纳税人缴费人再办理同类业务就可以从电子档案中直接调取,无需重新报送材料。”不仅如此,五莲县税务局将不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与系统升级,以更加专业化、智能化、信息化的电子征管档案系统,助力税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刘江林)


责编:叶壮、王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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