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平安证券用什么银行卡开户(平安银行卡开通平安证券是干嘛的)

徐先生所说的无法使用的账户


温州网讯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三个与“钱”有关的行业。目前,在我国,这三个行业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也就是说不能混业经营。


然而,永嘉瓯北的徐先生近日投诉称,自己在平安人寿保险员推荐下到平安银行开了一个平安证券的账户,而这个账户至今无法正常使用,让他错失了一次绝好的赚钱机会。


徐先生表示,如今他首先是质疑平安人寿、平安银行帮客户办理证券账户是否存在违规,其次是弄清因为账户无法正常交易导致的损失,他是否可以索偿。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平安人寿、平安银行对此作何回应呢?


无法交易导致错失赚钱机会


徐先生称,今年6月,平安人寿的小陈主动添加了他的微信,称可以推荐其到平安银行办理证券账户,能够享受最低佣金万二。当月他便到永嘉黄田的平安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


7月8日,徐先生准备使用该账户购买一只自己看好的股票时,却发现账户无法正常交易。他多次联系小陈以及平安银行的工作人员小林处理,但账户至今仍无法正常交易。在此期间,他发现,这个新账户并没有享受当初小陈向其承诺的佣金万二的待遇,且账户实际是开在金华的平安证券。


徐先生称,之所以来电投诉,一是质疑平安人寿、平安银行是否能帮客户办理证券账户,二是想咨询因为账户无法正常交易导致的损失,他是否可以索偿。


■平安人寿


业务有交叉销售


7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永嘉瓯北的平安人寿,找到了徐先生所说的小陈。


小陈表示,平安银行帮客户办理证券账户、推出佣金万二的优惠,是全公司都知道的事情,自己只是按照公司的正常流程帮徐先生预约、办卡,而帮徐先生开设证券账户是在永嘉黄田的平安银行,关于账户不能正常使用的原因需要问平安银行。对于徐先生的投诉,小陈称应该由平安银行来处理。


就徐先生称当初是其承诺佣金万二一事,小陈表示并非是他,是平安银行的小林承诺的,如今出了问题也应该问银行。


采访中,该公司的一位主管张女士表示,平安是综合金融机构,业务都是有交叉销售的,且是从今年开始才有通过平安人寿介绍客户到平安银行办理证券账户这样业务。


■平安银行


没有办理证券账户权限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市区亨哈大厦的平安银行温州分行。该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徐先生的投诉,他们也正在进行了解。


他说,作为平安银行是没有办理证券账户权限的,也不可能帮客户办理证券账户。平安集团下面有平安寿险、平安财险、平安证券、平安银行等子公司,虽然业务不能交叉,但能互相作为推荐,这是集团综合营销的手段,是报银监部门审批过的,平安证券和平安银行作为兄弟单位,平安证券给予了办理平安银行卡客户佣金万二的优惠活动,因此平安银行确实有以此为宣传,吸引客户到平安银行办理银行卡。而徐先生账户目前已享受佣金万二的优惠。


他表示,就徐先生投诉情况,银行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是,徐先生在银行只是开了一张银行卡,证券账户是平安证券APP里开的,当天银行工作人员是有指引徐先生在该APP里开户;至于为何徐先生的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是属于一种比较少见的情况,需要他本人到平安证券的网点面签,而最近的平安证券网点在金华。由于徐先生账户出现问题,银行本着尊重客户、维护客户的原则,小林出面帮助处理此事。


就平安人寿方面工作人员称存在业务交叉,有介绍客户到平安银行办理证券账户一事,该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只是一面之词。


另对徐先生就账户无法正常交易导致的损失提出要求索偿一事,该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徐先生真要提出索偿,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先确定平安银行是否存在责任。


■银监部门


若有违法违规将予以处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州监管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7月13日已接到了徐先生的投诉,也向平安银行方面了解了情况,但银行方面初步回复称,其不存在帮客户办理证券证账户的行为。目前,银监部门要求平安银行与徐先生协商解决此事。


该工作人员表示,若徐先生要投诉平安银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提交书面材料,分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不受理,受理后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答复,如果说情况比较复杂,完成不了的,会告知其延期一个月答复。


该工作人员表示,若查证银行方面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的,银监部门会给予相应处罚。


■律师说法


若属混业经营要被处罚


索偿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柯展表示,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可见,文章中的平安银行目前无权从事证券经营业务,其最多仅能设立第三方存管账户。因此,如平安银行工作人员在向徐先生推荐证券业务时,没有释明办理证券账户和第三方存管业务业务之间的区别,亦没有明确说明其不具备办理证券账户资格,却仍继续帮助徐先生办理证券账户的话,显然违反了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禁止混业经营的法律规定,依据《商业银行法》第74条规定,其将面临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或并处罚款等责任处罚。


另一方面,徐先生进行买卖股票是一种存在盈亏风险的投资行为,其所看中的股票是跌是涨无法预计,完全取决于交易市场,不属于可预见、可量化的预期收益范畴,徐先生看好的股票是遇到了大涨,但如果是遇到股票大跌,徐先生难不成还要倒贴钱么?因此,对于徐先生所谓的失去挣钱机会,无法交易造成损失的索赔请求,缺乏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赔偿。


本文转自:温州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