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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财教201939号(豫财监2019 4号文件)

5月27日,河南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这些学校已发布相关退费工作安排,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说明:6月3号以后按学校毕业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的毕业生,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提前返校毕业生,按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部门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遵照董事长王淑芳女士指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一、退还全校学生本学期所交住宿费用(金额为全年住宿费用的一半)。二、本学期结束前完成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手续,先行办理毕业生住宿费退费,非毕业年级随后办理,具体退费时间将由辅导员通知到学生。三、住宿费用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四、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务处和财务处解决。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关于毕业生毕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由于疫情无法返校,因此学校对2019-2020学年住宿费施行减半收取。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退费说明:毕业生6月3号以后按学校返校时间要求办理毕业手续,返校期间不收取住宿费。毕业生住宿费多余部分经财务处核实信息后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非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扣2020-2021学年住宿费。


商丘师范学院


根据“豫财教【2020】60号”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执行学费收费规定,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方案。退费时间:2020届毕业生离校之前结算,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为切实做好退费工作,特设立专门联系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同学们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及时与校财务处联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退还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范围:2019-2020学年全体在校生。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由于疫情无法返校,因此学校退还2019-2020学年一个学期(5个月)住宿费。2020届毕业生按学校有关通知要求返校办理毕业手续期间免收住宿费。退费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款到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信阳师范学院研究决定,按照实际发生原则退还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退费计算方法


全学年缴纳住宿费按10个月计算,本学期按5个月计算,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退费程序


1.财务处将《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分别发送至研究生处和学生处,由研究生处和学生处发送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所属学生核对信息,并确认学生本学期在校住宿天数。


3.财务处结算服务中心办理退费、审签手续后,及时将相关费用退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为确保退费及时、准确,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确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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