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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提交的资料(个人股权转让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一、个人转让股权的税是如何交的?




税觉觉财税专家:根据现行个税的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收益属于个税的范畴,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税。




这容易让很多企业主产生混淆,认为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所有收入乘以20%的税率计算缴纳,这是不对的。看看税法上的说明:“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举例来说,假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均已实缴,股东以80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了70%的股权。财产转让的收入额为80万元,财产原值也就是70%的股权对应的实缴资本部分为70万元。那么财产转让所得的金额应当为10(=80-70)万元,因此股东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20%=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股权转让时需要关注注册资本是否实缴等可能影响财产原值的事项。如您需要相关优化方案与建议,可以联系我们获得详细信息。



二、夫妻或者子女之间赠与企业股权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税觉觉财税专家:直系亲属之间的股权赠与是否缴纳个税,针对这一事项暂无明确规定,因此税务部门的处理意见也有所不同,从实务来看,不交税的居多。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夫妻或子女之间赠与股权的情况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况。因此,为了规避潜在风险,建议低价转让而不是采用赠与的方式处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中,股权受让的对象应当是自然人,如果是企业则不能适用相关政策。例如父亲将股权赠与或低价转让给子女或近亲属完全控制的有限公司,那么该笔转让就不能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价格偏低,较大可能受到纳税调整。




三、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在2022年还可以一次性扣除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可以。根据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超过500万元的,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处理。




此外,上文的原执行期限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已被财税〔2021〕6号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企业采用灵活用工的方式缓解用工压力,那么在这个模式下,劳动者的社保如何处理?




税觉觉财税专家:灵活就业人员(即问题中的劳动者)的社保处理可以参考个体工商户,自行解缴,目前各省市已经开放了办理窗口与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各项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单独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一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享受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五、如果同一自然人名下存在多家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是否需要汇总纳税?




税觉觉财税专家: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此外,根据国税函[2001]84号文的规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时须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




举例来说,某自然人同时拥有A、B两家个人独资企业,A、B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均为30万元,那么A企业和B企业各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0×20%-1.05=4.95万元。在汇算清缴时,该自然人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30×2)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55万元,则年度应缴纳个税14.45万元。A、B两家个人独资企业已经缴纳9.9万元,因此还需要补缴4.55万元。这也是为什么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年底可能需要补缴税金的原因。




六、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收入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不是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以企业所得税类比,简单理解,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以利润为基准进行纳税调整后的数额,利润不等同于收入,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的理解是错误的。



那么回到个人所得税层面,如果是在核定征收下,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乘以应税所得率确定的金额,假设自然人所拥有的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额为100万,应税所得率为10%,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100×10%)。援引前例,查账征收下,假设成本为5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100-50)。 




七、有限合伙企业取得收益后,自然人合伙人如何纳税?




税觉觉财税专家:主要有两种情况:




情况一:分红收益。如果有限合伙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分红),那么自然人合伙人在分得约定的份额后,按照20%的税率,参照股息红利的方式纳税。




情况二:股权转让收益。如果合伙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收益,自然人合伙人应按照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五级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以简单把有限合伙企业理解成税收透明体,就是说最终的纳税义务人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取得的分红,自然人按照股息、红利、利息所得计算个税;取得股权转让收益的,按照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税。




八、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给业主发工资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可以发,但是查账征收下不得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但是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九、企业所得税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所有类型的企业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不适用,以下行业的企业不能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这六个行业不得享受研发加计税前扣除政策,政策依据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因此以下三类企业也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一是非居民企业,二是核定征收企业,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十、股东从企业借款,长期未归还,这么操作有什么风险?




税觉觉财税专家:股东直接或通过关系人间接向公司借款,纳税年度终了不归还且未用于生产经营的,视同分红。政策依据是财税[2003]158号文,股东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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