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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108号文件(兰山区2月18日108号文件)

今年,临沂市获得国家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769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环保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补助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实际情况和实施方案确定最终分配方案。为接受社会监督,近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公示分配方案。


据介绍,我市获得此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共769万元,2018年我市共有220个村庄整治任务,其中兰山区31个,河东区30个,临港区10个,费县93个,沂南县56个。拟将此次资金用于补助2018年我市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5个县区,根据拨付资金总额和220个村庄数量平均分配。


根据资金分配计划,各县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拟分配情况:兰山区108万元、河东区105万元、临港区35万元、沂南县196万元、费县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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