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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2022年新规(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

  最近几天一项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刷爆了我们的朋友圈,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项新的扣除项目,请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今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继续教育与大病医疗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基础上,新增一条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专项附加扣除。该项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顾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照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纳税人如何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


《通知》明确该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时一次性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比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份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没有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否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的,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暂未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的,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果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以作为填报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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