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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税局纳税服务规范(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安徽省人口在2016、2017年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等生育政策初期出现补偿性生育之后,自2018年起,全省人口出生率确实呈现下降趋势,同时,我省劳动人口大量外流,导致劳动人口减少,加快了人口老年化进程,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挑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2021年11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省正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并实施多项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强化婚育假期保障。在国家规定假期的基础上,延长了婚假、三孩生育产假和男方护理假,新增了育儿假。


二是对家庭困难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


三是在配租公租房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并可以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四是支持幼儿园、中小学、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延时服务、课后服务或假期托管服务等。


五是加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和优生优育服务,多方面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激发群众生育积极性。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并针对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激发生育意愿,引导流出人口回流。


一是全面推动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我省《条例》,营造全社会支持生育、优生优育、适龄婚育的良好氛围。强化监督考评,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四是加快劳动人口回流。扩大安徽省承接产业转移的质量和规模,增加就业机会,吸引皖籍人口回流和外省人口流入。通过住房、薪酬等各类杠杆政策,积极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回皖就业,集聚人才,促进安徽经济快速发展。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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