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许可(关于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不再实施安全许可的通知)


《条例》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责。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等有关规定,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工作领导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建立部门协同监督管理机制,统筹解决燃气事业发展、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推进简政放权和管理重心下移,授予市辖区燃气管理部门管理职能。明确了发展改革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的内容。增加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实行“双安全员”制度的规定,舒缓农村气代煤改造安全管控压力。


精简有关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新《条例》取消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按照上位法规定调整为部门内部征求意见。同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统一的燃气经营许可制度,不再保留燃气供应站许可证制度。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规定。


最值得市民关注的是,《条例》强化了燃气用户端安全措施。据统计,当前用户端燃气安全事故占全部燃气安全事故的60-70%。《条例》加强了燃气用户端安全管理,这有利于提升用户端燃气安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避免用户端燃气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一是规定居民住宅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其加装、维护、更新费用纳入燃气经营企业配气成本;


二是明确居民住宅管道燃气用户燃气灶具前燃气设施、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实施,费用纳入燃气配气成本。


三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标准,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单位食堂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


四是就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违法用气行为采取暂停供气措施的情形、程序和救济作出规定;


五是增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配合入户安全检查的规定,解决燃气经营企业安检入户难的问题。


《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服务。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条例》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服务。


增加燃气经营企业加快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强化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充装安全追溯管理等相关内容。


增加燃气经营企业完善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维护数据安全等相关内容。


为保证燃气管道供应更具规划性、区域性,防治争夺资源,重复建设,造成资源的浪费、城市管理的混乱和安全隐患,按照国家要求,增加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规定。按照上位法授权,明确禁止个人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启峰表示,将按照全国和我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安排,聚焦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两项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落实责任,2022年完成市政、庭院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450公里以上,到“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