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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公司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闽南网]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5月4日至6月8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打好“巡视问题大整改”攻坚战


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坚决履行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三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巡视问题大整改”作为集团党委2018年开展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坚决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集团党委充分认识到,省委这次对集团的巡视,体现了省委对集团的高度重视,是对集团党委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对集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集团党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接受省委巡视三组反馈意见,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8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以坚定的态度、强烈的担当、有力的行动、严格的要求,切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马上改、用心改、改彻底、改到位,务求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集团党委及时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巡视整改责任,统筹抓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集团党委书记林金本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先后8次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具体事项,并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集团党委于12月12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主动作为,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把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扛到底、扛到位。


(三)坚持从严从细,力求整改实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集团党委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对福建石化集团公司党委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和《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集团党委共召开了9次巡视整改专题推进会,将205条整改细化措施逐一细化量化,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整改跟踪,持续整改督办,加强督查问效。各整改责任部门和单位紧扣问题和关键,严格按照巡视整改工作时间节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总结应用,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集团党委刊发《巡视整改简报工作》12期,及时反馈整改进度情况。集团党委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实问题线索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做好案后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引领行业发展作用不够强,集团党委引领省内石化行业发展作用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集团党委全力开展腾龙翔鹭项目重组和整改修复工作。项目已完成股权交割,修复工作已完成,PX装置已于2018年底成功恢复生产。2018年末合并古雷PX项目资产后,集团总资产达600亿元以上,净资产达280亿元以上,全年营收达310亿元。二是不断加大与央企中石化的合作力度,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277亿元,建成投产后古雷石化公司(非集团财务并表)预计每年新增营收200亿元。三是计划总投资100亿元以上,力争到2021年建成“江阴化学园”产业链系列项目,预计每年新增营收100亿元。


(2)针对“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不够及时到位,湄洲湾氯碱片区搬迁工作进展力度不大,福橡公司脱困工作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政府部署,集团积极推进搬迁工作,2018年11月,已完成搬迁方案编制并上报省工信厅,正在与泉州市、泉港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中。二是已启动搬迁可研修订完善,按规定在2025年完成氯碱片区两个厂区所有装置拆除,全面完成搬迁工作。三是积极协调和推动省政府资金筹措方案落实,2018年下半年两次与泉州市政府、泉港区政府磋商,提出新的资金筹措方案并进行研究论证。四是福橡公司已于2018年7月全面停产,减少经营性亏损,大部分员工已平稳妥善安排至集团其他权属企业。推进福橡化工转型升级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转型升级项目方案优化,预计2024年建成新项目。


(3)针对“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集团党委对企业安全环保监管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当时已督促氯碱公司、东南电化公司立即落实了问题整改。氯碱公司全面开展大气治理,通过技改将PO车间氯醇化尾气送往火炬燃烧处理,经环保部门现场核查,确认整改符合环保要求。东南电化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每年与权属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加大安全环保考核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及环保综合大检查,督促各权属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三是对新建项目,要求采用先进环保绿色的生产工艺,并在后期设计及建设中严格执行,切实落实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四是着力提升福化环保公司危固废处理能力,其三个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均已取得,进入了试生产阶段。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重经营轻党建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机制,集团党委会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集团和权属企业党组织把党建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二是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到基层专题调研党建工作两次以上。三是已经与省委组织部沟通汇报,并经集团党委研究,集团党委专职副书记不再兼任古雷项目董事长,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四是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强化权属企业“一把手”的党建工作培训学习,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拓宽党建工作思路。


(2)针对“党建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福橡公司党委、东南电化公司党委和福化工贸公司党委对2016年省委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自查,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集团党委强化评先评优的审核把关,对工作中存在不足和偏差的集体不授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二是在2018年初细化集团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及日常常态化检查相结合的党建检查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制定下发《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细则(修订版)》,强化检查考核评价的约束力,对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推动党建工作压力层层传导。


3.关于“集团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干部人事和案件处理中存在‘一言堂’”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研究人事和案件处理等议题时,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议、如实记录”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二是对各权属企业2015年以来“末位表态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要求各单位常态化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有关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末位表态”制度落实到位。


(2)针对“部分重大投资等议题民主决策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修订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并强化制度执行,对于未形成可研报告等前期研究的项目,不能提交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和决策。二是加强项目决策前沟通,在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等前期审查中,班子成员尽可能参加,充分听取专家等各方意见,为后续项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三是规范执行会议讨论决策程序,针对重大投资等决策事项,每位班子成员在会上均应发表独立意见,进行充分讨论。


(3)针对“集团党委领导下的‘三会一总’分工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省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制度,目前已在东南电化公司和氯碱公司推行。二是已于2018年12月起恢复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具体研究部署与集团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相关的工作。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全面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十个一”活动,同时大力推进新思想“大宣讲”。集团党委组织了两轮专题学习培训班,集团和各权属企业领导干部均到基层开展“大宣讲”,集团共组建了21支宣讲队,开展了57场新思想宣讲,受众职工1700多人次。二是根据实际合理安排中心组学习时间和内容,不断提升学习研讨质量,2018年组织了29次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三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精心备课、用心上课,同时加强对党课讲案的审核,提升党课教案质量。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中心组2018年先后3次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精神。今后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两次以上。二是集团党委2018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制定并实施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规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三是集团和权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在12月12日召开的集团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已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对照检查。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2018年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综合分析,并及时向权属企业党组织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集团党委和权属企业党组织今后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每年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内容,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制定人事管理规定与中组部相关规定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规范退休返聘管理,已对各权属企业退休返聘人员情况集中自查,只有石化设计院返聘8名退休人员。石化设计院根据项目衔接和技术“传帮带”需要等实际情况,已先解聘4 人、2人实行半年过渡期;参照《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精神,继续返聘2人(其中1人不取酬,另1人为普通员工)。二是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兼职规定的精神,对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管理的通知》进行修改完善,并已正式发文执行。


(2)针对“部分下属企业以党支部名义研究干部人事事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暂停了福化环保公司、福化气体公司等两个党支部建制的权属企业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事宜。二是明确了非党委建制的集团权属企业的干部任用,采取集团党委授权决策、结果报批的方式进行,并明确了党支部建制的权属企业选人用人程序。三是督促福化气体公司和福化环保公司,在符合设立党委条件时择机撤销党支部设置,及时设立企业党委。


(3)针对“个别中层干部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修订《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原则上集团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无特殊理由不得交流。二是在日常干部管理中,认真详细建立干部管理台账,动态掌握干部任职情况,严格控制干部职务调整频率。三是通盘考虑集团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精心制定交流方案,严把交流资格条件,切实提升干部交流工作的计划性和严肃性。


(4)针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集团权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处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干部处分情况信息库,全面掌握受处分干部相关情况。二是对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按规定报告有关事项的人事教育部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常态化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


(5)针对“市场化招聘的体制外干部转任为体制内干部缺乏政策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继续沿用市场化形式聘用一位同志为东南电化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党委明确该同志不享受集团体制内中层干部职级。二是以福海创公司为试点,研究和探索建立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人才留不住、队伍缺乏活力等迫切问题。


(6)针对“部分领导人员兼职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兼职问题已按照规范进行清理到位。二是完成集团各级领导人员在权属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自查,集团党委研究并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兼任权属企业和社会团体职务的报批程序。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防止违规兼职和违规取酬现象的发生。四是取消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非领导职务,改为设置主管职员、副主管职员等职务。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会前认真学习研讨并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巡视反馈的整改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做好会前准备。二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敢于自我“亮丑”,勇于对受省纪委处分、函询等情况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查摆和深刻检讨,并严肃认真地开展了相互批评。三是严格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战斗性,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2)针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方式,根据离退休干部的实际情况与特点,摸清离退休党员情况,积极开展了“送学上门”等活动。二是责成组织生活不严肃的相关党组织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分析问题原因,采取措施推进整改,确保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强化考核,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定期进行检查。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有的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基层党支部对2018年以来的“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完成整改。二是责成机关一支部强化内业资料管理,及时并高质量做好支部学习和会议记录;责成相关企业对问题当事人进行处理:东南电化公司党委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作出深刻检讨;氯碱公司党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水气车间党支部组织委员黄福泉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对水气车间党支部书记和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强化对基层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督促,促进基层党组织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


(2)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务力量配备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有利于党支部活动开展、有利于党支部作用发挥的原则,对集团机关的党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两个党支部重新调整设置为三个党支部。二是新增集团党群部人员编制1名,先通过借调形式补充人员到岗,并适时启动人员补充工作。三是权属企业全面完成党群工作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分设,同时注重党务人员配置,保证党务力量得到有效加强。


(3)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福海创公司已结合实际,做好党员档案转移工作;集团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的通知》,将党员档案管理纳入党建考核。二是已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获奖对象的奖金由党费列支转由党建工作经费列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党费日常管理,加强对党费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检查。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滥发津补贴和慰问品、出差住宿标准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省化工学会无依据无标准发放的兼职人员补贴的清退工作,共清退兼职人员补贴计2.05万元;启动省化工学会换届筹备工作,换届后,福建石化集团不再牵头化工学会工作。二是对2018年集团老干部情况通报会上,老干部慰问品出现代签代领等现象的责任人吴传俊(非党员)进行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赔所造成的损失,并扣罚一个月月度绩效薪酬;给予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三是于2018年8月1日停止执行2017年11月15日修订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并从当日起执行新修订的《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新规定中明确:公务出差的各项列支标准均参照省财政厅颁布的标准执行。


(2)针对“违规接待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对时任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清凤给予诫勉谈话,扣发绩效工资,并由其个人承担1428元超标餐费,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石化设计院党委书记林雨、纪委书记杨建民进行诫勉谈话;石化设计院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福橡公司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福化环保公司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福化环保公司对超标准购买茶叶礼品经办人和另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已退还1500元款项。二是集团本部和各权属企业均已完成《业务接待管理规定》的修订,并组织学习贯彻、正式实施。三是建立长效检查机制,集团公司已组织了3轮业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常抓不懈,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针对“会议费列支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针对两次工作会议费用超支的问题,已对时任集团办公室主任吴清凤给予诫勉谈话,已责成缴齐超支款项合计44426.3元。二是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集团新制定的《会议费管理规定》,各权属企业于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并实施了本企业《会议费管理规定》。三是集团已组织多轮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确保新制度发布之后的会议费合理依规开支。


(4)针对“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2017年12月10-13日,福化工贸公司张鸣、林丽榕应供应商邀请,在马来西亚参加客户交流会时,未能拒绝参加举办方安排的在同座城市里与业务关联度不大的参观行程,给予上述2人诫勉谈话,并扣发每人3000元奖金。针对福化工贸公司出国(境)超预算问题,对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退还了超预算支出的8856元。二是开展了干部人事管理专题研讨培训,进一步提升各权属企业外事专办员的业务能力,确保集团公司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常态化做好因公出国(境)团组和出访人员行前教育,强化出访人员纪律意识。


10.关于“集团班子成员与一线职工面对面接触少,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权属企业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再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班子成员赴基层企业调研时,合理安排计划,安排专门时间与一线车间员工面对面交流,了解一线职工的呼声,听取一线职工的意见与建议。二是对集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再重申,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三是集团党委对东南电化公司盐酸泄漏事故未及时报告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对时任分管生产的东南电化公司副总经理陈清忠给予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东南电化公司纪委对未及时向集团报告事故情况的HSE管理中心主任林昌艳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集团党委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班子成员就受到党内警告、诫勉谈话处理的问题再次进行剖析查摆,做出深刻检讨。二是集团党委组织观看干部纪律教育专题片,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求自觉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省委深化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要求,由集团党委委员带队,每年组织对各权属企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健全集团党委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总结、部署年度工作。涉及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及时在党委会研究决策。三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集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管领域,加强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指导,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四是督促指导各权属企业党委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将责任书内容制定和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


(3)针对“对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抓早抓小。二是集团纪委已对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三是集团和各权属企业纪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案件梳理、通报,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强化中心组学习、基层支部学习等常态化警示学习机制。


12.关于“监督责任缺失”的问题。


(1)针对“主责主业不突出,集团纪委对自身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清,使命感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各级纪委聚焦党章赋予的重大责任,突出主责主业,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是2018年,集团纪委自查发现福橡公司信息管理岗位原职工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相关规定问题,给予党政纪重处分。三是集团各级纪委聚焦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重点领域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行为。


(2)针对“‘三转’不到位,集团党委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够重视,纪检监察队伍人员配备不齐、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新增集团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1名,正在进行人员选配。设立纪委的权属企业全部配备专职纪委书记,设立党支部的权属企业配备专职纪检委员。权属企业全部完成单独设立纪检监察室,按规定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是福海创公司系集团公司和漳州市九龙江集团合资公司,漳州市九龙江集团已按照约定委派,近期配备到位。三是清理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各权属企业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干部不再参与评标或评标监督等与纪检监察无关工作。四是对业务常识都掌握不全的东南电化公司纪委书记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3)针对“监督软弱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已对2015年至2017年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重新研判,持续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对目前正在核实的福化工贸公司有关问题线索,集团纪委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纪检组请示、报告,以获得指导和支持。二是对2018年以来的函询件,均已回函说明,将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本轮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及时规范处置,认真核查,均已按时限办结。目前6家设党委、纪委的权属企业中,4家都有自办案件。三是集团纪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举办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同时还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统一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3.关于“项目建设、公务采购中存在规避公开招投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各单位、部门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集团纪委成立初核组,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初核。对东南电化公司未公开招标的事项,之前已经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东南电化公司原总经理孙旭明、石化设计院院长施友立和副书记刘建航及二化建经理陈维建进行党纪处分,拟再对分管商务工作的东南电化公司原副总经理阮丽善进行诫勉谈话。对设计院研究所未采取公开竞价方式选择承租方的问题,对时任设计院副书记刘建航进行诫勉谈话,对所长批评教育,责令在设计院研究所党委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对办公室主任批评教育,对财务部出纳提醒谈话并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二是修订并实施《集团公司建设项目自主比选和招投标管理制度》,并安排对集团重点项目进行招投标专项审计,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三是修订并实施集团《行政事务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集团办公场所修缮、办公用品采购、公车定点维修等相关事项的公开比选流程,确保相关业务合规开展。制定实施《集团生产经营性采购自主比选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范采购事项。四是开展工会慰问品采购自查,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工会慰问品采购工作。五是责成相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选型手续进行全面自查,再次核实决策过程考虑的因素,充分回顾支持材料,重新梳理并形成专项报告,组织集团纪委进行核查。信息化建设新项目“信息系统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已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公开招投标。六是责成石化设计院修订并严格执行《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选择承租方,确保资产租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4.关于“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集团将福化工贸公司定位为集采集销平台,是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汇聚点,但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薄弱。部分原料采购价格管控失效,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纪委成立初核组,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初核。经初核,发现了有关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等问题,拟对福化工贸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价格总监兼市场开发部部长张鸣(非党员)进行行政立案调查,对负有间接责任的价格岗高级专员林宝霖诫勉谈话,并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同时,进行“一案双查”,对福化工贸公司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一个月绩效薪酬。二是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对《电子竞价管理制度》和《自主比选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参照市场价格进行价格管控的措施。三是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并实施关键岗位人员交流轮岗方案,列出重要岗位对应的负面行为,对物流管理岗、盐酸产品业务岗、煤炭业务岗、价格管理岗、油品业务岗、会计核算组费用报销岗等6个重要岗位进行“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四是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强化独立于业务部门的市场开发部工作职能,并通过第三方专业网站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和供应商寻源力度,加强市场信息采集,强化价格监督。五是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加强监管机构设置,目前已单独设立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并相应配备人员,强化对业务制度落实情况的合规性检查。六是集团公司强化对福化工贸公司的采购及物流策略执行情况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集团公司加强内控审计监督,将自主比选、采购招投标业务执行情况作为对福化工贸公司内控审计的重要内容。


(2)针对“集团对福化工贸公司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福化工贸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薛志强因其他问题已被“双开”。责成福化工贸公司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核,对该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熊凯宏进行立案审查;责成福化工贸公司对2016年末和2017年末资金存款管理和国开行贷款业务开展深入自查。二是强化对福化工贸公司的资金管理和监管,制定《工贸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福化工贸公司每月制定资金收支计划并上报集团审批,每月向集团报送资金管理总结,集团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复核检查。三是督促福化工贸公司审计部门加强对福化工贸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5.关于“省石化集团作为巡视‘回头看’省属国企之一,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对巡视发现的贯彻中央、省委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国企党建的方针政策不到位、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纪检监察机构力量没有得到加强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第一”,即党对国企的领导是第一原则,党建是国企的第一工程,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党员在转型升级和创新创造中是第一先锋。二是健全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制,全面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学习实效。三是组织修订了《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细则》,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和机制,强化党建工作检查考评,构建“1 N”党建模式,配强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四是每年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检查,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传导压力。五是已经按规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充实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2)针对“巡视整改不严不实,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内的相关制度制定和修订工作,其中:集团层面19项、权属企业101项。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从源头落实,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二是集团党委组织开展全覆盖的多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 X”专项督查和集团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集团纪委组织开展再监督检查,通过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及时研究制定长效机制,确保做到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三是对顶风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加强通报曝光。2018年11月,集团纪委通报了违规领取差旅费补贴、违规接待典型案例2件。四是责成相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选型手续进行全面自查,组织集团纪委进行核查,信息化建设新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3)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深入,甚至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反馈问题开展全面自查,依规依据严肃问责,福化环保公司和福橡公司单批次手撕发票报支金额超过500元的部分,共计3260元已全部退回各自公司账户。集团纪委已对福化环保公司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福橡公司总经理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做出深刻书面检讨;福化环保公司对5位经办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福橡公司对负责接待工作的肖美忠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经办人和2名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对老干部慰问品签领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核,给予人事教育部(老干处)责任人吴传俊行政警告处分,并一案双查,追究人事教育部(老干处)原主任、主任助理等人责任。


(4)针对“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甚至敷衍办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5年巡视和2016年“回头看”转交的10件信访件进行重新梳理,深入分析,重新研判。转交的10件信访件依规进行处置,成立初核组进行核实的6件,函询后再进行核实2件,函询后了结的2件,初核后进行立案调查的1件。二是加强问题线索核查,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纪检组报告、请示,争取指导和支持。2018年12月,根据福州市纪委监委移送的薛志强严重违纪事实材料,经立案审查,给予其“双开”。三是结合巡视反馈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重点领域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行为。四是用好“四种形态”,根据违规违纪的程度、事实、性质、情节,被审查人的态度等区别不同情况,准确采取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与党纪轻处分,做到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三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迅速组织成立初核组,依法依规处置,从严从快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巡视反馈意见梳理的问题线索5件,集团公司纪委成立4个初核组,并责成福化工贸公司纪委成立1个初核组,对5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现已全部完成初核。立案2件2人(权属企业中层干部2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2人。驻省国资委纪检组转交信访件12件,集团公司纪委成立7个初核组,开展初核工作,现已全部办结。其中,初步核实7件(其中函询后,进一步核实2件,反映选人用人问题按规定由人事教育部核实3件),函询1件,无实质内容了结3件,重复举报了结1件。共立案1件4人(集团公司中层干部2人,权属企业中层干部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1人。


(一)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情况


1.东南电化公司违规任命团委副书记问题及违规破格提拔中层干部问题,给予直接责任人东南电化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主任杨尊永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落实“一案双查”,时任东南电化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党委书记游泳同志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东南电化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健同志负有监督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时任东南电化公司纪委书记王韩锋同志负有监督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福化工贸公司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福化工贸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薛志强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已被“双开”,对福化工贸公司资财部部长熊凯宏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3.集团公司老干部慰问品签领单中出现大量代签代领、重复签领且有老干部未领到慰问品问题,给予直接责任人吴传俊行政警告处分。


4.福化工贸公司部分原料采购价格管控失效问题,对时任福化工贸公司价格管理总监兼市场开发部部长张鸣(非党员)进行行政立案调查。


(二)诫勉谈话情况


1.东南电化公司违规干部提拔问题,给予时任东南电化公司纪委书记陈凤池诫勉谈话。


2.设计院出租房屋长期未采取公开竞价方式选择承租方问题,给予时任设计院党委副书记刘建航诫勉谈话。


3.东南电化搬迁工程项目未招标问题,之前已给予负有相关责任的东南电化公司原总经理孙旭明、石化设计院院长施友立和副书记刘建航及二化建经理陈维建党纪处分,拟再对分管商务工作的东南电化公司原副总经理阮丽善进行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集团党委统筹推进和对外协调力度不大,资金筹措停滞,湄洲湾氯碱片区搬迁工作历时2年仍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问题。


1.未完成整改原因:2018年11月8日,集团党委书记林金本亲自到泉州与泉州市政府商谈湄洲湾氯碱片区搬迁事宜,泉州市同意由泉港区会同我司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老厂区土地“工改商”;2018年12月3日,集团党委与泉港区商谈“工改商”事宜,但由于泉港化工园区安全隔离带问题,使得土地“工改商”暂时无法落实。


2.下一步整改措施:集团党委将在此前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研究制定的搬迁资金措施方案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推动省政府协调研究的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的完善,同时,将就搬迁事宜继续积极与泉州市政府进行磋商协调,2021年前完成新的方案论证。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不断深化。下一阶段,集团党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成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做到思想上绝对忠诚、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坚定紧跟。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兴起新思想“大学习”热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党委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起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把整改问题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既巩固“立行立改”的成果,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事项见底清零、不反弹回潮;更以“久久为功”的耐心,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步完善各项相关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集团各项事业发展健康、持久、稳固。


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集团党委将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充分运用好本次巡视成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带头担当为己任、以助力发展为目的,继续统筹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集团的古雷腾龙项目恢复生产的艰巨任务,奋力推动我省世界级石化新项目的落地实施,以实际行动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推动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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