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填报了吗?
如果未按时填报
或不填报会有什么后果呢?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全市排污单位
需在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
2021年执行报告年报提交工作
填报流程
第一步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
http://permit.mee.gov.cn/
第二步
选择“执行报告”模块
第三步
①点击新增→②选择报表类型:年报;2021年→③点击“编辑”进入填报界面
PS:提交报告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拔打咨询热线:4006121838或61885241
执行报告的编制要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执行报告报送要求(包括主要内容、上报频次等)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的规定执行。
同时,请各排污单位对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知识拓展
Q:如果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会有什么处罚呢?
A: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二)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四)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领取排污许可证只是合法排污的开始
各排污单位要全面提高守法意识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
切实扛起环保主体责任
依证管理、依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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