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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包消费税税目税率表(集装箱增值税税率)

为贯彻落实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63号公告,自昨天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原15%档税率下调到13%,商品范围包括婴儿奶粉、手机、药品等;原25%档税率下调到20%,商品范围包括纺织品、箱包、化妆品(高档化妆品除外)、电器等。此次税率调整和之前增值税税率下调、跨境电商综合税调整(平均税率11.2%降至9.1%)相衔接,特别是食品、纺织品、电器等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税率降幅较大,将满足国内百姓消费升级的需要。


昨天,上海海关隶属黄浦海关为一名进境旅客办理海运分运行李通关手续,该旅客的电脑主机、衣帽鞋靴等7件分运行李按照调整后的行邮税税率,缴纳税款2588.4元人民币,较税率调整前,少缴税款近500元。


税率调整首日,上海海关各现场征收行邮税1043票,征收税款共计39.03万元,较税率调整前减征6.76万元,主要征税商品为食品、保健品、服装、鞋靴、箱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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