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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账务系统)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服务业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准确反映服务业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情况,对于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


2021年陕西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占全省GDP的45.6%,服务业作为经济增长主引擎、创新发展动力源、新增就业容纳器的作用仍将持续增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统字〔2021〕51号),全面提高我省服务业统计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陕西省统计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全文如下)




陕西省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统字〔2021〕51号),全面提高我省服务业统计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结合陕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改革统一框架,不断完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服务省委、省政府需求,改革创新,及时建立、丰富地方统计内容。加强组织协调,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服务业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为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改革进度,根据地方政府领导需要,统筹规划全省服务业统计改革任,不断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强化服务业统计综合职能,加强服务业统计协调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国家和地方服务业统计各领域改革。




需求导向,突出重点。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服务统计当前需求和长远需求,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国家统计局改革统一框架下,逐步解决服务业统计指标、标准、制度、方法等方面的不足与问题。




全面覆盖,高效协同。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服务业统计各环节制度、各方面工作更加衔接配套,稳步推进常规调查与经济普查有效衔接,协同推进国家统计项目、部门统计项目与地方统计项目相互补充、协调规范、数据共享。




科技创新,优化服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统计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创新服务业统计生产方式,全面提升服务业统计工作效能。不断丰富服务业统计产品,为党政领导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更加丰富的统计服务。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进一步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体系,完善服务业统计协调机制,优化服务业统计生产方式,夯实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提升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决策水平。至2025年底,基本建立起与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相适应,覆盖服务业全行业,反映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标准统一、指标规范、方法科学、内容完整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反映服务业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等情况。




二、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




在国家统计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基础上,构建科学规范、系统全面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反映我省服务业发展情况。




(四)构建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




健全完善服务业月度统计指标,推进全省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试点,完善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优化服务零售额测算方法,不断提升指标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权威性,逐步形成以服务业生产指数反映服务业市场化生产的短期运行态势,以服务业投资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反映服务业投资和消费变化。加快构建服务业季度统计指标,着力优化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健全服务业季度财务指标,拓展互联网平台监测范围,不断增强指标的统一性、覆盖面和时效性,逐步形成以服务业增加值反映服务业生产成果,以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反映服务业经营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等,以电子商务和重点互联网平台交易额等指标反映互联网新动能发展活力的季度指标体系。统筹优化服务业年度统计指标,着力加强服务业数据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指标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协调性,逐步形成以服务业单位、资产、人员、研发、创新、信息化等指标综合反映服务业组织结构、资产负债、生产要素构成等各方面情况的年度指标体系。




三、完善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统一、完整、适用的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体系,提升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服务业统计数据可信可比。




(五)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改革进度,研究与现行统计调查相适应的国民经济行业认定办法,统一多产业法人单位行业认定方法,完善行业认定机制,提高认定准确度。




四、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体系




以政府综合统计为主体,以部门统计为补充,加快构建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健全服务业进度财务统计,逐步形成全面科学、规范统一、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六)健全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




在已建立的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月报,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财务季报,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财务年报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完善服务业企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形成全部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季度财务统计调查体系,统一设计调查内容,统一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以营业收入、利润、资产和负债等指标为核心,全面提升服务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能力。




(七)优化规模(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




按照“四下”单位抽样调查设计框架,整合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抽样调查及其他涉及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的统计调查。推进规模(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一体化设计,完善抽样方案及数据推算方法,探索改进数据采集方法,进一步夯实规模(限额)以下服务业数据基础,实现对规模(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研发、创新等多方位统计监测。




(八)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




优化卫生、教育等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进度统计调查制度。及时跟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的相关统计职责,组织各市(区)对卫生行业事业单位单位性质、执行会计制度、营业收入规模逐一核实,确定改革后新的样本库。推动各市(区)建立台账,联合有关部门,定期与样本单位联系,掌握其会计制度改革进度,确保统计数据衔接,部门协作顺畅。




(九)探索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统计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改革进度,推进服务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度财务统计工作的开展。




五、优化创新服务业统计方法




不断健全完善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全面调查、重点调查、行政记录、大数据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提升调查方法的科学性,不断优化服务业统计生产方式。




(十)加强统计理念技术创新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改革进度,适时推进服务业企业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更加准确反映服务业各类市场主体跨行业、跨地域经营情况。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云平台建设进度,不断提升全省服务业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共享、分析等全流程工作质效。




六、全面推进服务业统计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服务业统计各领域改革,不断健全完善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推动服务业统计各方面工作更加衔接配套。




(十一)加强服务业核算工作




加强服务业核算理论与方法研究,加大财政、税务、金融部门数据开发利用力度,扩大服务业调查数据应用范围,加强基础数据审核评估力度,提高数据质量,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开展相关领域的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十二)加强服务业生产统计监测




改革完善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监测和评估。根据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案及改革进度,研究制定《陕西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案》。逐步开展全省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试点工作,建立服务业产出变化统计监测体系,反映短期(月度)服务业企业市场经济活动的趋势变化。




(十三)开展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改革进度,定期测算全省服务零售额,综合测算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不断拓展数据来源,优化测算方法,完善服务消费市场统计监测。扎实推进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地区测算工作。




(十四)强化服务业新动能统计




不断健全互联网经济统计制度,持续推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统计改革,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相关问题研究,完善互联网 出行、医疗、教育、住宿、租赁等领域统计制度。优化企业信息化统计调查,完善工业互联网相关指标设置,适时开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情况统计监测。




(十五)健全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改革进度,不断完善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统计监测。积极拓展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领域,推动开展及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旅游、体育等幸福产业统计监测。




七、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




以统一规范的国家统计标准和共享共建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推动部门统计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逐步形成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互为补充、统一规范、数据共享、协同共进的新局面。




(十六)推动部门统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加强部门统计制度规范化。强化部门沟通与联系,建章立制,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改革进度,推动部门服务业统计项目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严格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基础性统计分类或建立对接标准,统一规范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统计编码等,依托全省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细化和扩充部门单位基础信息,确保部门间标准统一、名录衔接、数据可比。不断健全统计制度管理和审批制度,逐步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十七)健全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情况,精确部门服务业统计职责分工,确保每个服务业行业都有统计责任单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全行业、分地区、统联基本单位”的工作方针,结合部门统计改革进度,持续完善陕西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制度。加强分类指导,促使部门统计由系统统计向行业统计转变。加强部门间统计合作,整合部门服务业统计数据资源,不断提升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




(十八)推进部门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




按照需求导向、协作共享、统一标准、安全保密的原则,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共享部门行政记录和统计调查资料等信息,特别是财政、税收、金融、市场监管、服务贸易等数据。推动部门参与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基本信息的共建共享。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加强工作交流,提供历史数据查询,为部门间交流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八、提升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逐步形成事前警示教育、科学设计,事中依规统计、全程管控,事后核查监督、震慑惩戒的数据质量体系,努力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真实性。




(十九)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服务业发展和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文件精神,不断规范服务业统计数据生产流程,提升统计制度的执行力。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服务业统计领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强化服务业统计人员依法依规统计意识,全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十)加强服务业统计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




以“管理精细、措施精准、数据精确”为原则,全面提升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服务业统计各相关专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方法制度,对地方设立的统计调查项目,不断增强统计制度方法的科学性。强化单位名录库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沟通,规范调查单位出入库审核,确保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动态更新。健全服务业统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完善数据审核评估方法和数据质量责任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和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协调配合力度,完善数据质量核查方案,推动核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十一)推动服务业企业强化统计基础




服务业统计各相关专业要按照国家统计台账模板研究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统计台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强化基层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常态化,使企业统计人员精准理解统计指标含义,提高报表填报质量。强化统计法宣传力度,引导调查单位自觉履行统计职责和义务,配合做好达标入统、按时报数、真实报数,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九、提高服务业统计服务水平




坚持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定期发布机制,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丰富的统计服务。




(二十二)加强服务业数据解读和统计分析研究




以全面反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深度开发服务业统计数据,开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课题研究,打造重点课题精品,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双循环经济环境发展变化情况,加大服务业统计数据解读力度,强化统计综合分析。进一步加强服务业进度运行监测,充分利用月报、季报等进度统计数据资料,加强经济预测预判预警分析,为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二十三)推进服务业统计信息公开




各相关专业要加大服务业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和对外提供机制。回应社会关切,逐步丰富服务业统计数据公开内容,充分运用省统计局官网等,提升服务业统计咨询和信息服务现代化水平。适时发布全省服务业生产指数、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数据、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数据,以及服务业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数据等,满足社会各界需求。




十、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着力增强服务业统计综合职能,更好地发挥专业处、部门、市(区)作用,确保服务业统计改革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陕西省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各市(区)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切实加强统一部署,保障工作进度。




(二十五 )统筹协调推进




将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工作列入省、市(区)统计局主要领导牵头的统计改革事项清单,加快统筹推进力度。全省统计系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切实担负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责任使命,积极树立统计工作新理念,提升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改革内容,不断推进改革发展任务深入实施,为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十六)明确责任标准




各市(区)统计局和省局相关处室,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任务分工,确保全省服务业统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及县以上政府统计机构要配备与当地服务业发展相匹配的人员力量,乡、镇、街道、社区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服务业统计人员。要统筹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强业务培训,保障队伍稳定,不断夯实服务业统计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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