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共同承担的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法定的民事主体。个体工商户在经过许可后,可以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活动的开展,必然会产生权利义务。而个体工商户如何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则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一、民法典对于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规定的改良


民法通则规定个体工商户负债的,根据不同情况区分处理。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若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法总则进一步规定,无法区分个人经营与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法典保留了民法总则的规定。这样在个体工商户责任承担上区分情况处理,在不能区分的情况下,也为司法实工商户践指明了责任承担的裁判承担标准。



二、个体工商户债务的区分处理


1、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全部个人财产承担债务。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对外以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个人财产既包括经营全部投入,也包括其名下的其他财产共同。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则需要以其个人拥有份额承担的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其投资财产首要清偿财产。因为该财产与债务联系最为密切,由此部分财产承担最为合理。在经营财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再以经营者名下其他财产进行清偿。尽量将经营者的家庭财产放在最后顺序清偿,这样有利于经营者的责任承担,不影响家庭生活的正常进行。


2、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债务由家庭财产法律责任承担。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合伙性质。其对外承担责任,理应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即使家庭成员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内部承担债务的份额也应进行明确划分。对于多数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意未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不承担相关债务,其财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绝不能将多名家庭成员参与经营简单理解为全部家庭成员经营,在法律上这是需要严格进行区分的。



3、不能区分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进行债务清偿。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对家庭成员的参与行为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以其家庭财产承担相关债务。不能理解为无法查清是否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一律以家庭财产进行债务清偿。实践中常出现家庭成员介入经营活动的性质无法确定的情况 。部分家庭成员确实介入了经营,但不承认其参与经营的行为具备相应的法律意义。理论上,临时帮工或短期个体借款,都不能认为是一种实质的经营行为。但考虑到家庭结构的复杂性,有些行为难以进行明确区分。在此情况下,可以认定家庭经营。若家庭成员根本无实际介入经营行为,仅凭猜测,则不能认定家庭经营。



三、家庭经营责任的分担


当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家庭经营,则需要由家庭财产承担。虽然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但对内仍需根据家庭不同情况进行份额划分。


1、夫妻经营者共同经营或夫妻与未婚子女共同经营的,其三人家庭全部财产承担任务。夫或妻一方与未婚子女共同经营,不参加经营的配偶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未婚的兄弟姐妹共同经营的,父母未参加经营的,父母不承担责任。父母出资,但不经营不参与收益的,以出资为限承担债务。


3、夫妻与已婚子女共同经营的,子女配偶参加经营的,两个家庭共同承担债务。子女配偶未参加经营的,子女配偶不承担债务。


4、已婚兄弟姐妹共同经营的,各自配偶参加经营的,共同承和担清偿责任。未参加的,不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