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2021年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011 300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享受条件: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无需申请材料。


贷款贴息及申请程序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每次贴息年限最长为2年。贷款企业新获得担保贷款后,由经办银行按季计算贴息并向人社部门汇总,人社部门审核贴息资格后按照“无形认证、政策找人”的方法,无需贷款企业申请,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企业。


此项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或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经办银行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加点不超过50个基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