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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湖北省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问:我公司是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月增值税1日以后还能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小规模%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湖北省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 2020年(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新政优惠政策策下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


开票及纳税应注意的


四个关键词


税率:不管开专票还是普票,都按1%的税率开具;


开专票:季度按1%缴纳增值税以及对应附加税;


开普票:季度总收入未达45万,免征增值税;


专票普票都开具:专普票总收入季度未达45万,普票不用缴税,专票正纳税人常按1%缴税,超过45万,专普票均正常按1%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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