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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情况说明(应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滞纳金)


今年5月,光山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对该县国土、人防、城建等领域非诉执行问题进行拉网式线索摸排,旨在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当检察官走访该县人防办时,一起超期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据工作人员介绍,河南某置业公司于2011年在该县开发建设某小区,截至今年5月,共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30余万元,后经多次催缴,该公司仍未回复。


检察官调查发现,2018年7月16日,该县人防办曾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同年8月14日作出行政裁定书,并于11月13日向该置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但之后案件却未能执行终结。


“我们人防办不是不作为,是想作为却没有强制执行权。”在光山县检察院与人防办召开的座谈会上,人防办工作人员道出了苦衷。据介绍,他们曾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眼看着已经过了执行期限,心里干着急也没用。


“去年,县法院进行了大规模清算执行难专项活动,执行力度很大,按理说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啊?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座谈会后,检察官决定进一步展开调查。


果不其然,经过调查发现,该县法院行政庭既下裁定书又进行了执行程序,属于审执不分行为。经过详细了解发现,行政庭确实因人手不足,抽不出力量去执行。当时行政庭也考虑把案件移交给执行局,却因是行政庭自己分内的事,执行局也无能为力。就这样,案件被搁置下来……


6月12日,光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该案立即执行,并采取有效执行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光山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解决了审执不分问题,并加大执行力度,力争限期执行到位。


据该县人防办工作人员透露,光山县另外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主动找到人防办,补交了其拖欠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共计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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